车子开出市区,他要先把克拉斯送回家,然后再回自己的地下室,用几天收拾东西。
“哪方面?”
“还记得吗,刚去地堡时,他还以为你才是吸血鬼。”
“因为他是个很单纯的狼人,而且他又没有真知者之眼。”
“不是这个问题,”约翰单手扶着方向盘,开现在的车比他想象的容易得多,都不需要手动换挡了,“看看你自己,独自住在郊外的、家人留下的房子里,房子远得要命,去一次市中心要开车那么久,家门口还有石像鬼雕塑,屋里有一堆神秘的东西……你不觉得你更像小说里的吸血鬼吗?我才像被吸血鬼欺骗了的无辜普通人。”
“你总是爱用‘吸血鬼’这个词,”克拉斯揉着头发,无奈地笑笑,“如果领辖血族听到你这么说话,一定会被气得当场捏碎杯子。”
“我妹妹也很爱这么说,她还喜欢干脆说‘怪物’和‘妖魔’呢,说我们全家和她自己。”
“怪物没什么不好,人类小孩也会幻想被伽马射线照射、或被昆虫咬了之后能变得与众不同。”
送克拉斯回家后,约翰再把车子开回自己家附近,这辆车像是彻底变成了他的。
克拉斯家确实是太远了,如果朝西湾市其他方向开车,用这些时间简直都要开到另一个城市去了,幸好约翰在夜间不用休息,更不会困倦。
回到地下室的租屋后,约翰摩拳擦掌地收拾行李,大到冰箱,小到袜子,他仔仔细细地规划搬家顺序,考虑着哪些带走,哪些就放弃不要。
他还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自己要搬去和搭档一起住。不过他没说要住搭档的家,只说是员工公寓一类的地方。
“你不会已经咬过他了吧?”电话里,父亲的质疑一针见血。
其实就算承认也没什么。那种情况下他是迫不得已的,但约翰还是撒了谎,否认了,还解释了一大堆自己不肯咬同事的理由。
父亲叹了口气,根本就没理会约翰的谎言:“你到底咬了几次?”
约翰垮下肩膀。尽管父亲在电话另一头,远在家乡,他仍有种被当面斥责的错觉。
他只好把发生的事说清楚,并且保证只有一次。
父亲非常严肃地说:“记住,‘缔约’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现在是文明社会了,我们决不能对人类‘缔约’。”
“什么?”
“抱歉……是我的错,我疏忽了,以往我们总是用针管,我以为不需要讲这些了,所以就没怎么提起过……是我没讲清楚,我不是个好老师。”
父亲是家里的第一个吸血鬼。从人类生理的角度看,他应该算是继父才对。虽然也是野生血族,但父亲毕竟已经活了很久,多少知道些血族的常识。
他告诉约翰,人类被血族的牙咬第一次时会被“标记”,此后,血族想制服这个人类就会更容易这一点,在地堡监狱时克拉斯已经讲过了。
当人类第二次被同一位血族咬,则称为“刻印”。这次,除了使人类更易被制服外,血族还能够在一定距离内感觉到这个人的生死,大概的感知范围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大小。刻印能让血族清楚地知道自己还有多少预备饵食。
第三次被同个血族吸血,就是“缔约”。
这一次与前两次有致命的不同:缔约之后,这个人类将完全服从吸血者的命令。人类仍保有自主意识,日常生活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但如果和他缔约的血族命令他躺下来露出脖子,他就只能照做;血族叫他不能说出去一个字,他也会无条件服从。
血族的猎食并不像恐怖小说所描写的一样。他们不是草原上的狮子,并不是等饿了才去辛苦捕食。只有暴徒和杀人狂才会在小巷里吸干人类的血,留下烂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