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没有莉莉丝,以楚清漪的能力,也能找到代替之物。

值得吗?

为什么要做到这个份上?

沈黎承认,自己是一个非常珍惜生命的人。

因为知道人生短暂,所以她珍惜人生中的每一份每一秒,尽可能用丰富的经历填充自己人生的每一个细节,将它过得绚烂些。

只要过得足够灿烂,她也可以接受自己的死亡。

不如说,从她在蓝星的肉身死去时开始,她随时都把自己的人生,当做最后一秒来度过。

因为直面过死亡,所以她不畏惧冒险。

她肯开着机甲去实现妈妈的愿望,也会冒着大火进居民楼救人。

哪怕楚清漪这样的人遇到袭击,她的潜意识也是拯救对方。

她可以牺牲,只要她的牺牲,是为了他者的生存,是有价值的,她就一点也不害怕。

因此在楚清漪进入仓库遇难的时候,她第一个反应就是进去救她。

在自己无法逃离仓库时,本能也会在瞬间送走楚清漪。

但她从来没有奢望过楚清漪会回来救她。

她和楚清漪相处了四个月,什么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她甚至还想给楚清漪一个孩子。

哪怕是这般珍重,她也不曾期望楚清漪的回头。

因为她深知楚清漪是怎样一个女人。

楚清漪有自己宏大的理想,她想改变那个腐朽的世界,想找回自己的母亲,想让那些被控制的beta获得自由。

为了达到自己的理想,楚清漪会利用一切能利用的东西。

哪怕是她们的生命。

哪怕是她们的孩子。

在理想实现之前,楚清漪是绝对不会死,也不能死的。

可是为什么……楚清漪要回来救她?

因为……喜欢吗?

楚清漪这样的人,会有这样的东西吗?

就算有……在她的人生里,又算得上什么呢?

大小姐,[笑哭]

注重仪容仪表的大小姐,爱惜生命的大小姐。

最好嗑的就是,违背理性的抉择。

第74章劫

无数个念头在沈黎的脑海中闪过,再次回神的时候,楚清漪已经捧着水回来,倒在碗里开始煮沸。

煮水的间隙,她与沈黎说道:“没有药物,你的伤口开始发炎了。”

“这里是亚热带雨林,植被很丰盛,应该能有不少能用的草药。”

“我的智脑虽然停摆了,但是还能识别一下简单的药材。”

她转头看向沈黎,与她轻声道:“等会我出去打猎,等我们吃饱了,继续往北走,顺便在路上看看有没有有用的药草。”

她处处为“我们”着想,仿佛在这时,她们已经成为了一个整体。

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沈黎点了点头:“嗯。”

见她没有再提抛弃不抛弃的,楚清漪松了一口气,等水煮沸后,她给沈黎喂了半碗水,自己把剩下的喝掉,起身往外去打猎。

这样的原始森林里,最多的是两栖动物。什么鳄鱼,蛙,蝾螈之类的……

都不是一些能吃的东西,寄生虫还特别多。

楚清漪只好把目标定在树上的物种。

虎,豹,以及各种鸟类,松鼠,野兔,类似麋鹿的动物等等……

她没有走太远,只是蹲在洞穴门口,削了截木棍,用旁边的藤蔓最坚韧的部分做弹弓。

她蹲了好一会,蹲到了一只不知名野稚,猛地把手里的石子弹射出去。

“咚!”

石头击中了树上的野稚,把它打了个仰头,从枝头直直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