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昕的脚是久不见阳光的白,脚趾纤长,骨肉匀停,指甲的形状很漂亮,骨节处泛着点肉粉色。

殷雪镜想起明昕的手、他的锁骨与喉结,这个恶劣的恶魔,身上的关节处,却是不同于本性地泛着粉意。

那么,其他地方呢?

其他地方,是否也会像这样,是粉色的呢?

明昕却并不知道殷雪镜在想什么。

换句话说,他也并不在意殷雪镜在想什么,无非是在心里抗拒着他,却无奈他的威逼,所以只能做出这种隐忍的模样罢了。

他像是在欣赏一副有趣的画一样欣赏着殷雪镜沉默的模样,脚下却越发用力,语气狠厉,“为什么不照着我的话做?我不是说了,让你给他们打电话,说你不去了。”

殷雪镜终于抬眼看他了,“我需要收入。”

“收入?这么一晚上,你能收多少?”

“两百。”殷雪镜知道这笔钱,在明昕眼中必然不算什么,但他还是回答了。

但明昕却没有露出鄙夷的神态,他只是冷笑了一下,“两百,就能让你在我面前,变得这么硬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