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1 / 2)

金穗 舒怀意裘路衫 2581 字 17天前

程奔风水学捯饬了半天一命呜呼,裘路衫和程简玩起了起兵造反,挟天子令诸侯,我一个出了局的还能被拖回来升官发财死前夫。

我没有遵从个性去硬碰硬,各方面条件不允许我这么干。

上中学有段最艰难的日子,我挨打,金詹久帮我而跟着挨打,迫于二舅的难处,我不得不服软装弱。我发现,人一旦变弱不再强势,世界忽然间就对你宽柔起来,我成了一个只是出身有点问题的可怜虫。但这不代表那些转变态度的同学良心发现,改恶向善,不再是贱人。后来随着金詹久考去外地上了大学,我的虚与委蛇宣告结束,他们再次本色尽显。

裘路衫也一样。我表现得弱势些,这里的空气就更友好,在外厮杀后来到这里,他有港湾的归属感,他更愿意听我的话。

裘路衫隔三差五上岛来,一呆就是大半日。总是带一堆文件过来,讯问我、向我商量。与其说商量,很多时候更像索取,总之我们必须得签字,要想成功拒绝他,我得拿出足够令他信服、足够照顾他面子的说辞。

程奔对裘路衫的评价很中肯,他是个办事的人才,却不擅长决策。裘路衫对于这一点也有自知之明,可他不允许别人看出来,但凡我说两句实话从客观阐释问题的角度,他都要破防,暴跳如雷。

一般只有签字的时候,我才叫程策过来。裘路衫待我极为轻浮,我不希望程策看到。

裘路衫在外面经常碰一鼻子灰,过去他能忍,再难看都要笑着,如今用不着忍了,他这煤气罐上了岛就对我爆炸。那副嘴脸,就像在外混得不如意,回家拿老婆孩子出气的废物。

裘路衫不像会喜欢男人,只是,程奔享受过的,他都要享受,他不挑。

他偶尔会带几个亲信手下上岛来吃晚饭,我和程策被邀请上桌。我被安排在上座,与裘路衫并肩,象征着我和他同为家主人的身份。

闲聊几句,他便指着一道菜对我说:“给我夹一个。”

程奔都从来不指挥我夹菜。我还是给他夹了。

食物夹过去,他擎着筷子来接,拿筷子头来碰我的筷子,脸上笑吟吟的,酒精染成殷红的眼角饶有调戏意味地瞄着我。

我找了个借口叫佣人把我筷子换了。

程策记得我的叮嘱,没直接吵开,撂下碗黑着脸走了。

来的客人对着程策离去的背影发出一阵阵打嗝似的哂笑。裘路衫拿筷子点了点那个方向,玩笑道:“小孩子脸皮薄。”

我换筷子的举动让裘路衫惦记上了。

用完饭,多留了会客人,他摸到我房里来。我喝过的水杯放在床边的西式圆桌上,他拿起来把剩余的水喝了,喝完酒酣耳热地凑过来,盯着我脖子看。“洗好澡了?”

裘路衫这人的欲望十分强胜,对食物、对权力、对认可与恭维,对一切奢望过的东西。他就像常年填不饱肚子的饿鬼,有朝一日终于能吃饱饭,却依然恐慌于饥饿感,每顿饭都大嚼大咽,胃袋装满了,眼睛还四处探。他看任何东西目光都是饥肠辘辘的。

他就这么饥肠辘辘,像看到一块肉似的看着我。

有时我觉得他可怜。

他对我动手动脚起来。

我穿了件浴袍,伤口结痂的腿露在外面。我的肤色原本不算特别白皙,只因中枪亏了血而显得异常苍白。这时喝了酒又才洗过澡,皮肉热腾腾地泛出薄红。

不知道裘路衫对这两条腿存的什么念头,我看它们颜色像三文鱼,还挺新鲜的那种。

他指尖摁在疤痂上,微微使力往里揿,继而又在那上面打圈。“洞长起来了,嗯?”

他说话的音量和吐字都像在呻吟。他说着,指尖对准疤痂中心做了个戳刺的动作。

这种暧昧度是一步步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