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还没问完,就听见后面哐当一声惊响,继而是爆炸声。瞄了眼后视镜,冷湖似的镜面上赫然照出熊熊的火。
“看样子不用了。”霍双也是惊讶不小。“他们的车被袋鼠顶翻了。”
打了一路,我怕警察要到了,持续加速。
枯黑的公路烟囱般通下去,前方渐渐能看见萤火虫似的星星点点的灯光,两边开始有了人家,商铺,浓厚的烟火气扑面而来。
程奔打电话过来,我按了免提。
“你人呢?”程奔语速极快,十万火急那么快。
我和霍双在车内后视镜里对视了一秒,他摆摆头,示意我不要提起他。
“我开车跑了。”我给出了个保险的答案。
“到哪了?”那头追问。
我抬头一看路标,纽卡斯尔。
《您已到达目的地》。
球进了!
第104章
城里灯火通明,开近了看,却都是建筑外墙自带的灯光。大多商店都关门了,夜店开着,路上车辆行人也有不少。
人在险境之中,生存是第一目的,因此不得不化身铁人,忘记吃喝忘记疲劳,各项体力超越极限。等一脱了险境,身体各部分又会想起被打断的需求,需求还会远胜于前。
在旅馆里就升起的饥饿感,在快餐店汉堡形灯牌映入眼帘的那一刻,被瞬间激活了。我都觉得首先看见那块灯牌的不是我的眼睛,而是我的胃。
然后我的胃就开始不断地向大脑总部拍电报:汉堡!薯条!炸鸡!可乐!
“吃点东西吗?”我问霍双。我希望他也饿了,我实在饿惨了,人饿到极点还会觉得委屈,我想多买一点。
“嗯。”他咽了下口水,身体率直地前倾上来,眼喷绿光,脸上写着“准备拿舌头去舔”。“我要吃鸡腿!”
鸡腿?“对了,你刚进房门说了句什么小鸡腿,你那个时候就想吃了吧?”我自作聪明地打趣道。
“不是。”他沮丧地耷拉下来,“看来你真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是我从前对你的称呼。”
我进退不得地哦了声。还挺可爱的。
考虑到这辆车上的人刚干了票能上新闻的大事,我有意将车停进路灯照不见的小巷里。下了车,两人鬼子进村似的扫进快餐店。
自动门叮咚打开,迎面就是前台,背景墙上悬挂着电视投影,上面正在播放新闻。画面中两辆车在乌压压的公路上追逐、交火,这惊心动魄的节奏,这满屏闪烁的冷黄色电花,电影都拍不出这么炸裂的效果。
旋即画面被切去,取而代之的是数张通缉犯大头照。前几张非常符合常人对于通缉犯的刻板印象,清一色凶神恶煞恶贯满盈的面孔,仿佛随时会跳出屏幕来吃人。最后上照的男子却是一股清流,慈眉善目,还笑眯眯的,像是会扶老奶奶过马路的好青年。
我悄摸摸地问霍双:“这人好像是你?”
他大言不惭:“这帅哥是谁啊,哦,是我啊。”
我比他饿,步子拉得比他大,因而进门时走在他前面。眼见要被抓现行,我慌忙回身去挡住他。本就饿得发飘,这一回身回猛了,眼前顿时群星璀璨,等缓过意识,人已经扑在了他身上。不过,仅管低血糖作祟导致双脚扑朔两眼迷离,我的大脑还在如常地运转,我想到他比我高点,我只能挡住他鼻梁以下,而眼睛是识别人相的第一要素,于是我又补救性地加踮了脚。
霍双在我臂怀微微一震。“你都想起来了?”
“没有。”我老实地说。而且由于饥饿,记忆储量貌似还变少了!
他失望:“喔。”
澳洲初夏的天气,他仍穿了好几层衣裳,里头是件帽衫,我垫着脚,拉起他背后的连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