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乏善可陈的装修没什么好看,我对着那套可疑的酒瓶盖子出神时,程奔就把我拉走了。
这两天我们住在县城最好的宾馆里。最好的宾馆,也只有四星。
即便感情再浓重,情人眼里出西施,我也不得不承认,我老家发展极其缓慢,长居于此的人不会感觉到,但只要出去过的人,回来再看,总会恨铁不成钢。那植被萧条风尘滚滚的大路,步伐慵懒的行人,沉沉老去的不变的街景……
我坐在车里,手扪着车窗,望向窗外。
等我赚够多的钱……
许许多多与我一般年纪离乡打拼的同乡,他们出落之后便就地安家落户,繁衍后代,但我一直有个或许不切实际的愿景。
我想回来建设我的家乡。
我妈的坟维护得很好,干净整洁,有人洒扫过,供贡品。我虽自小饱受冷眼欺凌,但那是少部分坏人,坏人干的坏事总是引目刻骨,好人还是多。深交的几户邻居都慷慨善良,尤其是陆美怡一家,村里批给我们家的地,他们养得很好,收成我一分没拿,那是应当的;我妈的坟头也是他们家在帮忙照看,一丝不苟。
这回我们也带了贡品。我妈吃甜食,程奔买了许多西点,给她尝鲜。还有当地的冻梨、枣子,也带了两盆。
野外这天零下十多度,程奔戴了顶貂毛帽子,威风凛凛,又贵又横。我开玩笑说:“你这像座山雕。”
他听罢笑着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像来抢媳妇的土匪。”
他在墓前鞠了个躬,对我妈说:“我和穗穗不知能走多远,我希望越远越好,但不管怎样,只要在一起,我会好好陪伴他。”
话音刚落,青天白日里蓦然响起一声惊雷。
第102章
出行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程奔公司里开了个会。程奔牵的头,程策是主角。我一道也去了。
我在程奔那也入了股,起先份额很小,只是玩玩,之后程奔替我补了几次,说是报答我盲人摸象给他摸对了几个肥利的地方。
握上了股权,程奔的事业我渐渐就关心得多了,有事没事打听打听,琢磨琢磨。对此程奔甚感欣慰,说:“我每天在外头忙什么,你可总算上心了。”
可即便再上心,我究竟没有具体任职,身在局外,充其量也就胡乱看个热闹。
裘路衫从外地也赶过来了。
程奔手下的几个得力干将,由于走动得频繁,我皆熟识,这些人有的是两朝老臣,对程奔忠心耿耿。后起之秀也有,最亮眼的当属裘路衫。我私认为程奔放给他的权限太大了,大到有朝一日程奔退下来,他对程策都有可能造成威胁。
前夜睡觉,我忍不住将这层担忧向程奔说了出来。
程奔宽慰我,说:“裘路衫这人就是听话,有胆量,会办事。但他眼界就这么宽,不会看风向,不会决策,得别人给他出主意。你放心,他不该有的本事,我不会教他。就凭这个,他没那个机会。”
程奔对他手下的人分门别类,因需施教。他所说的不让裘路衫学到不该有的本事,具体措施就是传授他各类技术,如何谈判、如何做人、如何办事,但就是从来不向他揭示底层逻辑。程奔指导下属,我观察过几次,一开始很疑惑,因为他在我面前会把道理说得很透,对他们却只流于执行层面。后来我懂了,臂膀当不了大脑。
程奔的许多深思我无法感同身受,但出于替程策着想的角度,加之我对裘路衫的看法莫名的微妙,我也不想这个裘路衫有太大的本事。
“再说。”他轻拍我的手,“不还有我吗?我再干个三十年都没问题。有我在,谁敢动?就算哪天有个万一,没了我,还有你呢。我都想好了,有那一天,我把我的股份分给你们,我的位子给他坐,你看,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