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期,程岱川属于身高、相貌、学习成绩都十分出挑的男生,又因为太聪明,而做不成循规蹈矩死磕书本的好学生。

上课睡觉、自习课偷跑出去踢球类事情,程岱川做的不比石超少。

老师们又爱又恨,无可奈何。

落在女同学眼里,不叫没纪律,叫肆意。

某个放学回家的路上,叼着棒棒冰的阮熹眼看着程岱川被他同班的女生拦住去路,问他借课堂笔记。

程岱川说:“找学委吧,睡着了,没记。”

谁都知道笔记只是借口,石超用“醉翁之意”打趣程岱川。

程岱川连点反应都没有,表情平静,像听不懂。

石超把棒棒冰从嘴里拿出来,压低声音和阮熹八卦:“我程爹,贼受女生欢迎。”

那时候阮熹已经去过程岱川家里两三次,和他们蛮熟悉了。

所以聊完这个话题,他们很自然地问她,要不要去体育场看看他们踢足球。

回家下书包后,阮熹去程岱川家门口等他们拿踢球的装备。

石超对程岱川家的缅因猫说:“艾斯啊,别看了哈,今天不带你去。”

阮熹拉一下程岱川的衣袖:“你们平时去踢球都带着艾斯么?是不是因为我,今天才不带它的?它在家会不会很闷?”

程岱川说:“艾斯上午和商女士去过小花园,没事,不会闷到。”

阮熹知道还是因为自己。

她害怕小动物,却也不忍心留下眼巴巴盯着他们看的大熊......不是,是大猫,当留守猫童。

阮熹再三表示,只要不接触,自己没问题,程岱川才同意给艾斯戴了牵引绳,带着它一起出门。

程岱川牵着艾斯,不需要弯腰,用脚尖就能挑起足球。

他像热身运动那样,很随性地双脚或者膝盖换着颠球,就这么玩着足球一路走到体育场。

阮熹和艾斯坐在足球场旁边的草地上,隔着半米的距离。

她捧着书本背课文,艾斯安静地舔毛。

视线不经意间挪到某个高挑的身影上,看着他断走对方的球,动作利落,带球过人,找到合适的机会,干脆地抬脚射门。

阮熹很容易被这种运动氛围点燃热血。

在家里和奶奶他们看奥运会的时候,她能把嗓子喊哑。

这次不等她叫好,已经有人在尖叫。

阮熹转头,看见几个女生坐在后面。

也许是校友,也许不是,阮熹听见她们在讨论程岱川。

那时候的程岱川喜欢穿浅色,干净,清爽,就是对外人不太热情。

女生们说,他有种“生人勿近”的冷清感。

“冷清感也很迷人啊!”

“对对对,好迷人呐!”

“短碎发好帅,好想找他要微信......”

女生们互相推搡着,玩笑着。

“你去呗”“你怎么不去”“我不敢”这类话语,源源不断地传进阮熹耳朵。

踢完球的石超和程岱川回来,阮熹捧着课本没抬头。

程岱川问:“等太久,累了?”

阮熹盯着程岱川挂着汗的短发看几秒,深深吸气:“课文好难背啊!”

比起高中时期,此刻穿着一身黑色的程岱川看起来更沉稳,也更有吸引力。

补妆的女生收起口红,抿了抿唇,“咔哒”一声合上化妆镜。

女生敲了敲两人中间空出来的沙发皮面:“一个人来旅行?”

程岱川缓缓睁开眼睛,对着女洗手间的方向侧了下额头:“不是,在等人。”

“女朋友?”

程岱川顿了两秒:“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