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4 / 6)

子感伤成疾,不能写书,自不待言。自甲戌(1754)之前,他写完此书(宝玉出家回叫《悬崖撒手》、末回是《警幻情榜》),将书稿交脂砚等人抄阅加批后,因有五、六稿在誉清时被借阅者遗失而无法抄出后半部,此后就一直怀着懊丧和侥幸之心在等待找回失稿而没有及时去重写和补全那些残缺部分,致使造成如此重大的遗憾。甲戌重评后的诸本,虽有许多个别文字上的差异,但均非经作者之手修改的,这只要看诸本因漏抄了甲戌底本上第一回四百二十余字,使原来石头羡慕尘世荣华、苦求二仙携带他下凡的情节,变成僧道主动要带石头下凡而居然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这就足可证明作者自己根本没有再审改过已写成的书稿。因为,说他死前一直在写书是不符合实际的。3.甲戌本脂批一般是删署名、年月的。但偶尔也有未删的,如第十三回有松斋、梅溪二名,或因其非主持批书的脂砚、畸笏自己而予以保留的。署年月的有第一回的一条夹批,留着“丁亥春”字样,我以为与“壬午除夕”一样,是属于漏删的。此外,仅有的一条可认为是有意保留的,那就是此条末了的“甲申八月泪笔”,因为这年月有着纪念意义:甲申初雪芹逝世,几个月后(八月之前)脂砚又相继死去,畸笏批语说的正是此二事,故用“泪笔”这两个不轻易下的字。甲戌本此条除过录中分合有误外,也有错字,如“癞”讹作“獭”、“幸”讹作“本”;其所署“甲午八日”正是“甲申八月”的讹写,当从靖藏本中有“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字样的另纸所录此批的文字校正。证之以靖藏本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畸笏批语,时间上完全合榫:“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与《红楼梦》关系最密切的四人一个作者和三个主要合作者,到甲申八月时,已只剩下畸笏、杏斋二人;再三年,到丁亥夏,连杏斋也已去世,“只剩朽物一枚”了。可见,甲戌这条脂批既已标明“甲申”是伤悼“一芹一脂”之年,当然“壬午除夕”四字更不可能是用来记雪芹“泪尽而逝”的时间状语了。

总之,种种事实都证明曹雪芹癸未年还活着,他不可能死于壬午除夕,而是死在壬午除夕的一年之后,即甲申年初。“墓石”之伪造欺世者,因只摸了一下红学皮毛,闻有壬午之说,而不知其他,遂凿上“壬午”二字以附会之,殊不知恰好是这二字使他露出了作伪的马脚。二、曹雪芹死前没有离开过西郊的居处

“墓石”在张家湾出现后,人们有种种揣测。特别是那块既非墓碑又不像墓志铭的石头是如此之不像样和不合乎常规,于是想象曹雪芹大概最后已穷极潦倒,迫于生计,不得不移居张家湾,投靠那里的什么亲友;或者说因为借贷甚多,年关将近,为避催讨,只好跑到张家湾去躲债,结果贫病交加,猝死在那里,等等。但这些情况,实际上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曹雪芹晚年从北京城内移居西郊,确切的时间虽还没有考出,但估计他在西郊住了大约十年左右。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

敦诚在喜峰口替他父亲瑚做松亭关征税的差使,写《寄怀曹雪芹》诗时,雪芹早搬到那里住了。因而诗中有“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指雪芹居处)松亭樽(指自己所在)”之语,又有“于今环堵蓬蒿屯”、“不如著书黄叶村”等句。此后,直到雪芹逝世,敦氏兄弟、张宜泉等一些朋友,始终和他保持着诗酒交往。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到次年:雪芹离别在京诸友后,张宜泉作《怀曹芹溪》诗,有“似历三秋阔,同君一别时。怀人空有梦,见面尚无期”等语。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秋:敦敏作长句记“别来已一载余”的雪芹回京后,在明琳的养石轩相遇呼酒话旧事。后又写了《题芹圃画石》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