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6)

砸了你完事!’……宝玉见没摔碎,便回身找东西来砸。林黛玉见他如此,早已哭起来,说道:‘何苦来,你摔砸那哑巴物件!有砸他的,不如来砸我!’”袭人劝宝玉说,倘若砸坏了,妹妹心里怎么过得去。黛玉“听了这话说到自己心坎儿上来,可见宝玉连袭人不如,越发伤心大哭起来”,刚吃下的香薷饮解暑汤也“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这里,小小的误会,只是深挚的爱情根苗上的一点枝叶,它绝不会导致对对方的根本性的误解,如续书中所写那样以为宝玉心中另有所属。何况黛玉之误会有第三者插足事,至三十二回“诉肺腑”后已释。所以无论是宝玉砸玉(对“金玉”之说的愤恨),还是黛玉痛哭(惜宝玉砸玉自毁),都不过是他们初次相见时那段痴情心意的发展和重演。所以此回脂评又有“一片哭声,总因情重”之说,特提醒读者要看清回目之所标。其实,只要看黛玉当时的内心独白,就知道她因何流泪了。她想:

“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按:宝玉却听不得‘金玉’这两个字,一提就恼火)……”

又想:

“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

这些都是说得再明确不过的了。这样全出于一片爱心的流泪,名之曰“还债”,谁谓不宜。

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注意!回目中又连用三个“情”字),宝玉挨了他父亲贾政狠狠的笞挞,黛玉为之痛惜不已,哭得“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并且实际上等于以“泪”为题,在宝玉所赠的手帕上写了三首绝句。绛珠仙子游于离恨天外时,“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黛玉见帕,领会宝玉对自己的苦心,也“一时五内沸然炙起”,“由不得馀意缠绵”。这样的描写,恐怕也不是巧合。在前八十回中,这是黛玉还泪最多的一次。作者还特写明这种激动悲感,使她“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最后一句话值得玩味:表面上只是说黛玉之病起于多愁善感,哭得太多;实则还是在提请读者注意,不要以为黛玉的悲伤只是为了自身的不幸,她将来泪尽而逝,也正与现在的情况相似,都是为了酬答知己,为了还债。所以她在作诗题帕时“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暗洒闲抛却为谁”的问题。

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宝玉听紫鹃哄他说,林姑娘要回苏州去了,信以为真,竟眼直肢凉,“死了大半个”。不必说,林黛玉自然为此“又添些病症,多哭几场”。她乍一听宝玉不中用时,竟未问原因,就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反应之强烈和不知避嫌,简直与发“痴狂病”而摔玉的宝玉一样:

黛玉一听此言,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息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

这是把宝玉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真正罕见的爱!有这样的爱的人,将来在宝玉生死不明的情况下,能为他的不幸而急痛忧忿、流尽泪水,这是完全能令人信服的。

总之,作者在描写黛玉一次次“眼泪还债”时,都在为最后要写到的她的悲剧的结局作准备。四、“潇湘妃子”暗示宝黛关系

“潇湘妃子”是古代传说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后成湘水女神之称,也叫湘妃。历来用其故事者,总离不开说夫妻生离死别、相思不尽、恸哭遗恨等等。如果不管什么关系,什么性质,只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