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1 / 2)

猪上颚的一整块都是软骨,由于不含脂肪和肌肉,也没有血管,因此也没什么血污,洗干净上面附着的粘液和杂质后,看起来洁净白亮。

而由于其软骨的材质,猪天梯的口感与其他部位皆不相同,弹牙的同时又有些软韧,做熟后类似于烤鱿鱼的口感。

一头猪身上只能出不到一两的猪天梯,即使在仓储丰富、物流便捷的现代,猪天梯的价格也不便宜,更别说是八十年代。

不是特别注重吃的人很少会注意到猪天梯这个特殊部位,毕竟是排骨不够香,还是猪蹄不够软糯,非要和巴掌大的一小块软骨过不去。

但猪天梯毕竟口感很独特,吃起来也有意思,可以假冒一下鱿鱼,是个好玩又好吃的食材。

贺明珠从猪头上拆下来这块天梯肉后,琢磨和大伙儿开个小玩笑,便将肉焯水切条,放入辣椒大火爆炒。

出锅后,盘中多是辣椒段,天梯肉被掩埋在辣椒中,等着食客寻宝似的翻找。

梁志胜惊叹:“我还没想过这块肉也能吃!”

现在的肉联厂没有单独卖猪天梯的,都是整个猪头一起对外出售。

梁家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吃肉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嫌猪头处理麻烦,很少把囫囵个的猪头带回来,更别提将猪头如贺明珠一般细致拆分。

梁志胜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猪头上不同位置的肉有着完全不同的风味和口感,吃起来各具风情,别有滋味,

猪耳朵的脆,猪鼻子的弹,猪口条的嫩,猪脸肉的糯……

一只猪头做出一桌宴席,每道菜不尽相同,却皆是极致美味。

如果不是知道这一顿饭只用了一只猪头作为原材料,梁志胜怎么也不会想出,原来猪头还会有这么丰富的味道。

几个人将满桌的菜一扫而空,最后连满满一盆的猪脸骨炖萝卜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村里的大黄过来闻闻骨头,扭头就走。

这骨头被熬干净了最后一滴油脂,现在口感如同嚼木头,狗看了都摇头。

桌上几人吃撑了,懒洋洋地不想动弹,各自瘫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这时,屋外远远地传来一个人的说话声。

“哎,明军儿,你们饭店又做什么好吃的呢,把全村的狗都招来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道声音听着年轻极了,像一道明快的小旋风,一眨眼就席卷进瓦房内。

贺明军动都不带动一下,扬了扬眉毛冲进屋的那人示意。

“杨东风,我看狗鼻子也不如你小子的鼻子灵,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就闻着味儿了。”

这个叫杨东风的小青年也不生气,熟稔地冲屋里人打招呼,也不管认不认识,满脸都是灿烂的笑。

“明珠妹妹,要是早知道今天是你亲自下厨,我就算是旷工都得来一趟。”

杨东风穿着分矿的工作服,脸上沾了点煤灰,不太多,但他皮肤白,那点煤灰让他看起来像只小花狗。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那可不行,不能耽误我们未来矿务局总工程师的工作啊。”

杨东风冲贺明珠呲牙一乐,说:“嗨,我离总工的距离就像乌城离北京的距离一样,地图上看着近,实际要走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不能为了摸不着的总工,就放弃近在眼前的美食啊。”

梁志胜是个自来熟,问杨东风:“哥们,你是分矿的技术员?我听说去年分矿来了个大学生技术员,不会就是你吧?”

杨东风冲他抱拳:“不才正是在下。”

孙向前眼睛一亮,这可是大学生啊,活生生的大学生!

推算一下时间,杨东风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关键他还这么年轻,看起来并不比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