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妹妹”叶奚青适时出现:“我们合买一个房吧。”秋蕙:啊?

虽然这些年,她们吃住都在一起,早习惯了彼此,但叶奚青冷不丁一说,秋蕙还是有点发蒙,合买一个房?她俩?

“没错,法律没规定两个陌生人不可以一起买房,而且因为是陌生人,产权分割会非常清晰。”

“房子是不动产,就算我想卷走,也卷不动,如果要售卖的话,我们按照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房子产权,我没办法背着你偷偷卖。”

“我们一起住了五年了,对彼此都非常了解,就算我真的想骗你钱,也不至于卧薪尝胆五年,你可以选择相信我。”秋蕙:……

“其实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

“只是社会惯性太大,没有想到这点是吗?”

“呃……确实有点……”

“那社会惯常认可的合作买房方式夫妻,你已经体验过了,和我相比,你的前夫难道更可靠吗?”秋蕙:……

拿叶奚青和她前夫比,那就实在有点侮辱人了。

她和前夫结了七年,最后什么都没得着,还白白伺候他们一大家子。

叶奚青虽然也用她伺候,但只用伺候个早饭就行了,其它东西叶奚青作为成年人,都能自理,不需要她操心。

吃完饭还要帮她干活,干活还不跟她要钱,不和她要钱还自己往家里添置东西,顺心到自己简直不好意思说“伺候”她。

哪像她前夫家,把衣服丢洗衣机的功夫,都要她来,不然好像这个媳妇白娶了。

可是不对啊!明明夫妻才应该是最坚固的利益同盟,舍友一个随时会走的搭子,怎么能比夫妻关系更可靠呢?

秋蕙抓破脑袋也想不透,固有的社会观,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冲击。

买房子是大事,夫妻之间都千防万防,更不用说合租舍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