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2 / 2)

大笑起来。

说到底,他也确实在给方应理讲故事,从一开始讲他是一个酒吧老板,讲他南来北往,讲他失去的、得到的,里面真假掺半。就像史书,老子是谁,有没有这个人,有待考究。

一想到这一点,方应理又想起那个叫王圣斌的男人。

在他那里,故事的版本又是怎样的。

求学若渴的运动小白?加班加点的城市白领?

任喻像一本书,因为这本书,方应理开始关心“版本学”。他想任喻做他的孤本,不要后来变化出的通行本,就只要一本最接近真实的版本就可以。

“我很感兴趣,你可以多讲讲这些给我听。”方应理说,“而我好像也没别的可以教你,只能教你拳击了。”

是哪种拳击,真正拳击台上的肉搏,还是床上的。任喻耳廓有点热,转而说:“法律也可以教的吧。”

方应理抱着手臂想了想:“经济法、刑法、民法,太多也太大了,很枯燥,你恐怕没什么兴趣。”

“说点跟我有关的,从身边的事教起比较容易掌握。”

任喻挺直脊背,正襟危坐认真求教。方应理转过头,盯住他,任喻觉得他好像即将说点什么很要紧的话。

“那今天先教一点。”

“嗯。”

“《治安管理处罚法》。”

“嗯。”

“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人眉毛一拧就好严厉,让人想起他上庭时候的样子,但这时候任喻已经不怕他了,抿紧嘴唇忍住不笑,目不转睛的:“方大律师高抬贵手,我以后……”

想说以后不了。

可方应理打断他继续说道:“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强调一下。以后,偷窥、监听、跟踪的对象只能是我。”

“只有我不会找你要罚金。”

想看手可以,腹肌可以,想看什么都可以,想知道我在哪,和谁讲话,也没问题。我可以做你隐秘幽暗的癖好,也可以做你宣之于众的情人。

是暗癖,也是明好。

作者有话说:

你就宠他吧。

*太一生水的部分参考郭店楚简。少数民族的习俗了解可能不够深入,如有冒犯,致歉。

第42章 蚂蚱

傍晚时才到瑞丽,赶着办完出境手续,结果发现任喻包的车压根没来,打电话一问,对方操着浓重的缅甸口音说有事耽搁了,刚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