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喻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和方应理对视,他的眸底又深又亮,高深莫测。他感到方应理的手扶上他的腰,这次不是挠痒,是带着挑逗意味的,顺着衣摆滚烫地伸进来,不轻不重地按着。

“嗯?”任喻把脸埋在手臂里,发出细小的哼声以作回应。他觉得自己在出汗,哪里都黏湿湿的。

“我觉得只是在床上不够,太平淡了,最好是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绑在床上,眼睛被遮住了。可能是领带或者眼罩,然后黑暗里,你感觉有人在摸你,但你看不见……”

语气是冷静的叙述,但这段耳语画面感太强了,尤其是在这样昏黄的暧昧之下,任喻的表情有些难以言喻:“……你喜欢……这种?”

“喜欢啊。”任喻感到方应理的手突然撤出去,并且稍稍拉开距离,“而且你的读者好像都很想看。”

脑子里倏然空白一秒,但血液却瞬间涌入把脸颊烧得发烫,任喻忽然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自从不做线人以后,任喻多干了一份写稿子的副业,自己开了一个blog,把之前经历的一些案子半虚构式地记录下来,积累了不少读者。尤其是廖修明这个案子,他在创作时,按照方应理的形象虚构了一个叫郝聿明的角色,跟自己并肩作战。

本意是按照双男主携手破案写的,但可能是他热恋期实在很上头,不受控制地将这两个角色写得火花四溅,导致读者大呼嗑到了,并且在评论区幻想出很多儿童不宜的情节,其中就包括这幕强制戏码。

这个事儿他瞒着方应理的,结果还是被发现了。

任喻感觉自己正在经历一场社死,他确信,这是方应理对他刚刚说结婚就能打五折的报复。赤裸裸的报复。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已经有5万粉丝了,只要具备基本的检索能力,也不是很难发现吧,何况你有时候刷读者评论,嘴角快咧到太阳穴……”

“……”

“我觉得读者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方应理笑了笑,“作为一个称职的博主,要给读者看他们想看的东西。”

道理是这样没错,可问题是,读者想看的,不一定是blog的审核想看的。

“方应理,你能不能下次装作自己不知道。”任喻扶额,“这样真的很丢人。”

“丢人的点在于?”

“像是上学的时候,老师对着全班念我的作文。”任喻解释,“不,比这还丢人,应该是对着全班念我的微信签名。”

比如一些矫情的人生感悟,引而不发的隐晦爱意。

人在社会生活里,惯于伪装成一个足够成熟的大人,隐藏情绪,隐藏独属于“我”的那部分东西,小孩的部分、感性的部分、脆弱的部分,只外露可以融入社会人群里共性的那部分,而签名就是那个“我”。

这个小说也是那个“我”。

“可我很喜欢你的blog。”方应理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只是我不喜欢结尾。”

小说的最后,郝聿明回到律师事务所,而“我”继续踏上新的旅途,他们像短暂相交又分岔的线条,在各自的世界继续点那一盏灯。

“不这样写不行。”任喻有点儿抱歉,“读者里有很多未成年人,我总不能写,他们住在一起,晚上睡觉,白天遛狗,不务正业。而且这算是虚构作品,你别多想。”

方应理捺着嘴角,露出理解但仍持保留意见的神情。

这张梅花带来的一波三折,任喻已经不堪承受,他将这张牌撂到桌面上,坐在对面昏睡的男人又发出一声快醒时的呢喃。

“最后一局吧,快点。”任喻催促道,试图迅速转移话题。

这次抽到方片。像是某种玄学,每次都要以他的坦白作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