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素飙升的过程中,余光里的景物全变成掠过的银色线条,一根一根,还在失焦,空气刺进头盔的挡风板往眼眶里钻。两个人紧密扭结在一起,变成一簇箭头,尖锐地破空,咆哮着贯穿。

像一场背叛世界的私奔。

不对,不够。

是争分夺秒。

是追光。

是不要命。

180码。

“太快了。”任喻喉咙发堵,忍不住喊,每一个字节都被风撕扯地破碎,其中一缕堪堪被捕捉。

方应理停止提速,任喻的心跳隔着布料撞击他的脊柱。

扑通、扑通、扑通。

像在床上被操开的时候。

扑通、扑通、扑通。

“方应理。”任喻说。但无法被听见。

于是他猛地把头盔摘下来。

方应理看一眼后视镜,斥责一声:“戴好。”

“方应理。”任喻将额头伏在他的脊背上避着风,大声喊,“太酷了,酷到我觉得可能是没睡醒,像做梦。”

方应理此时已经把速度降下来一些,微风穿过发隙:“你看看自己会不会疼。”

后脖颈上的软肉被尖锐的牙齿叼住,方应理嘶着气皱眉:“你是狗吗?”

任喻的嘴唇在那道齿痕上细细碎碎地磨蹭,又伸舌抚一抚,笑着说:“会疼?那我就放心了。”

这人的舌头怎么这么会勾,从那处的神经一直传递到心脏深处,引发致命的酥麻感。沾的一点濡湿被风吹干了,觉出微薄的凉意。

被挡风板掩藏的深邃双眸黯了黯,方应理感到任喻的手从上衣下摆里伸进去,指尖带着夜风的潮气,掌心却是温的,在腰部最细的位置缓缓地揉,然后划过腹肌的纵横沟壑上移,最后在肋骨下端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