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者同罪。”

“父母卖子女者,杖一百,没收家产,流放三千里。”

“……”

百姓为了生存被迫卖儿卖女的事,常有发生,虽有违律法,但经常被轻拿轻放。

一些官员、富商常以过继为名,买卖家丁、婢妾,打死了人,草席一卷往河里一扔了事。

官府对此态度暧昧,可以说是默认。

李青辞眼里容不得沙子,律法煌煌,容不得任何人践踏。

此事比买卖人口更为恶劣,是直接逼着活生生的人去死。

李青辞站起来,朝着堂外,扬声道:“今后,胆敢有明知故犯、挑衅律法者,本官必定严惩不贷!”

刘麻子哭得一把鼻子一把泪,大声哀嚎:“小人大字都不识一个,哪里知道律法呀,大人!你着实冤枉小的,我这闺女不卖了还不成吗,我把钱退回去。”

李青辞冷眼看他。

官府每年都到村中教化百姓,即使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像这种罪行律例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男子分明为了推诿自己的罪状,耍赖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