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摸她放松下来时柔软的小肚腩,他喜欢将她紧紧抱在怀里踏实的感觉,他喜欢每一次做完把肉棍插在她的身体里睡觉,他喜欢他们之间没有距离。

在一些安静的、淡淡的时刻,她蜷在沙发里,皮肤被阳光穿过几近透明,颈椎的骨骼微微弯曲,她对着手中的杂志轻咳一声,每当这个时候,他爱的最疯狂。

人生前三分之一的时间,他连父母的面都没怎么见过。人生第一次定义“爱”的机会,于他而言却像剪断的脐带,始终无法得到另一端连接。

后来去国外,“I ? love ? you.” ? 这三个词,承诺和责任的比重也远大于爱意。

在他模糊的直觉里,爱并不柔软,反而坚硬,粗粝,困难。自我放逐,大概只能得到身心俱裂的下场。

对她,他不是没有犹豫动摇过,对自己高度的诚实和信任,让他无法忽视心弦颤动时伴随的细小杂音,更无法盲信这样一个如此飘渺的意向。

“爱”这个字,对他来说也是有些难解的课题,落在肉体上更多的是一种隐晦的痛感,比如想到失去她,心脏会在千分之一秒的间隙里猛地一抽。

怕影响她考试她再跟自己翻脸才硬忍了一个月,原本想着明天就去T大一趟,没想到今晚倒先见面了。

她皮肤很白,一双笔直修长的腿即使在暗处也格外明显,有着他再熟悉不过的小腿线条和脚踝折角处的弧度,腿肉因兴奋一颤一颤的。

而她背靠在逼仄的角落里,抱着另一个人热吻。

对梁斯翊来说,接吻是比做爱更亲密的事,而比接吻更亲密的,是拥抱。

不是被欲望支配的啃咬,那种情况下,嘴唇只是获得快感的性器。

接吻,是心脏末端从口中延伸出来,带着因喜悦而变得不规律的跳动,在接触的片刻,犹如盛夏遇见雪崩。

做爱不需要相爱,她不爱他,所以私自将顺序颠倒,宁愿和他上床也不要接吻。

只不过讨好池庚垚已经成了梁斯翊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她灵巧的舌头包裹住他的手指吮吸起来。

舔着他的指甲边缘的肉缝,无数遍说自己知道错了,将矛盾悄然转移到自己不应该喝酒这件事上。

她被带倒在床上,男人手指摸索到侧边的拉链,一拉到底,随手将她的抹胸扯掉。

胸前那薄薄一层布料湿了又干,奶子像是被塞进两个烧红的铁球,又硬又涨,沉甸甸的直往下坠,早不知被汗液浸泡过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