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当然要抓紧一切时间和郑息烽相处。
当然了,余泽自己不在意,室友甲乙丙还是要给他们的室友丁兜底的,所以在余泽第一次去找郑息烽的时候,他们就不动声色地“引导舆论”,把约会说成是健身一样。
他们三个是不太在意余泽的性向,但是世界上也不全是好人,他们就知道院里面有几个直男癌,没救了的那种,余泽这么个小屁孩,还是不要被恶言相向的比较好。
说是约会,一天的军训下来,余泽也挺累的,所以他们就趁着食堂人太多的时候,绕着学校走了走。
“你饿吗?”郑息烽特意询问,“饿了就先去吃。”
余泽摇摇头,他把迷彩外套脱下来,给自己扇了扇风。
郑息烽眼尖,瞧见他锁骨那边白皙的皮肤被粗糙的衣服面料磨得发红,忍不住皱起眉。
要是他队里面哪个糙汉,娇嫩到穿个军装皮肤都能磨红,他肯定笑骂着加大训练量了。
然而这是他细皮嫩肉的小男朋友
别说是磨红了,就算是稍微磕着碰着了,郑息烽都心疼得要死。
他在战场上,对着自己的伤面不改色,当初右臂的伤口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衣襟,他近乎冷酷地完成了那次的任务,才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过去。
但是现在余泽稍微擦破点皮,他都觉得心脏都缩紧了,一瞬间就担心起余泽痛不痛,伤口严不严重,需不需要看医生之类的事情。
他一边想着男人就不应该这么娇弱,一边又想着,他的恋人才二十岁不到,还是个小孩子,总归是要宠着点的。
这矛盾的心态,真是让人心思辗转。
郑息烽免不了无奈地叹口气,他用粗糙的指腹磨蹭了一下余泽那块磨红的皮肤,说:“怎么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