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
离开西河镇。
第三天,他们在那片尘土飞扬的狭隘山路前,遇到了一拨正打劫一队商旅的马贼。马贼对商旅里的男人大打出手,对女人动手动脚,她看不过去,跳出去逞英雄,却被马贼们追得鸡飞狗跳,大喊救命。
收拾完马贼,北堂垦告诉她,不会游泳就不要去救人,天下间的闲事是管不完的。她说,能管多少是多少吧。见死不救,会内疚。他摇头。
第五天,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她自告奋勇做晚饭,几个时辰下来,饭菜颗粒不见,却烧了人家的厨房。他掏钱赔偿。夜里,她敲他的房门,把一个烤得面目全非的番薯放到他面前,说是刚从地里偷来的,是烤得最成功的一个了,之前害得他没晚饭吃,当补偿好了。他看着一脸黑灰的他她,哭笑不得。
第十天,风尘仆仆的他们,路过一处集市。她的眼睛,粘在了那些玲琅满目的货品上,尤其对那些做工精良,充满塞外风情的女装,更是恋恋不舍。
他买了一套给她。雪白厚实的裙衫,边缘是金线绣成的云朵,系上披风,将那连着绒绒毛边的帽子翻过来戴上,最纯净的颜色映出一张白瓷飞颊的脸孔。她抓着帽檐,冲他咧嘴一笑,说谢谢,真好看。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能笑成她这般难看。但,他居然有些喜欢。
前行的路上,她的新衣随风而动,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而悠长,跟任何胭脂水粉都不一样。靠在他的臂弯里,她依然很聒噪,想到什么说什么,酒鬼师父,树妖巫婆,阿凡达。那个世界,不是他能了解的。他竟隐隐有些失落。
第二十天,离雁门关已经不太远了。他们在一个村落里歇脚,补充水粮。村民们很淳朴,流着鼻涕的孩童们在他们身边嬉笑,新奇地打量这对外来客。
大漠里的夕阳,比哪里都浓墨重彩。地面上起伏不止的线条,朝远方延展,与满天霞光糅合成完美的构图。她把糖块分给孩子,与他们追逐嬉闹,教他们唱歌,什么喜羊羊暖羊羊。土墙边的几只小羊咩咩叫着,把脑袋朝着歌声的方向。炊烟从村落里袅袅升起,他与她并肩坐在土墙下的干草堆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着眼前如诗风景,心都止不住地开阔起来。
叶霓裳摇头,目光投向他身后的丁小错,皱眉:“她是谁?”
“朋友。我应承了要将灵犀剑借她。”在叶霓裳面前,他从不隐瞒。丁小错朝叶霓裳敷衍地笑了笑。她不喜欢这个女人,就像不喜欢这整片无尽原一样。吃醋?!这个词比穿越还可怕的确有一点,又不完全是。北堂垦,叶霓裳,两个名字突然像烙铁丝的,猛地刻在她的大脑上。
北堂垦……叶霓裳……那条鱼是我的!我知道你叫北堂垦!我还知道你最讨厌的人是谁!断断续续的句子,在丁小错嗡嗡作响的耳边渐次响起。
面前,叶霓裳正在冲他发脾气,坚决反对北堂垦替自己那会灵犀剑。北堂垦不摇头,不点头。
身后那个一身黑袍,头裹面巾的男人,恭敬而立,刚才是他在屋外迎接,带着他们进屋,走过曲折的走廊穿过数十道房门,才来到这个宽敞无比的拱顶房间,里头的家具奢侈华丽,一应俱全,每个墙角,都燃着一盏长脚青铜飞鹤灯。
“主人瞩我仔细照顾霓裳姑娘,待北堂公子大驾光临。”蒙面男人垂首道,“主任还吩咐,夜间天气恶劣,请远道的客人们歇息一晚,明早再行赶路。”
“不必了。我们这就离开。”北堂垦朝蒙面男人一抱拳,“承蒙照顾。告辞。”正要离开,他的手臂却被叶霓裳抓住,只见她柳眉微皱,捂住心口,说“北堂,我……”话音未落,她晕倒在北堂垦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