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咬住一个男生的脖子,鲜血汩汩的往外冒,凌云清丽的脸上沾满了血迹,狰狞得仿佛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复仇的恶鬼。愣了好久,我才意识到冲上去把他拖开,可是他咬得太紧了,瘦小的身子不住的在我怀里挣扎着。

“好了……放开吧……他已经死了。”我大声的在他耳边叫着。那个男生眼睛翻着白,脸色发青,身子一下一下的抽搐着,我扭过头,不忍看到这样凄惨的死状。

凌云像是无意识一般,根本没有听进去我说什么,仍然死死咬着那具尸体的脖子,那股狠绝,令我心惊胆寒。我用力扳着他的肩膀,终于把他拉了起来,那双乌黑的大眼睛里,空茫茫的看到不到任何感情,冷冷的,像个黑洞一般。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他轻轻的说着,眼睛直直的看着地上的尸体。多么熟悉啊,第一次杀人时候的震撼,现在还深深的烙印在我的灵魂深处,那种罪恶,是会把人逼疯的。那个时候,我有明在我身旁,而现在……

我紧紧的把他的头搂进怀里,挡住他的眼睛,柔声安慰着,“没事了,没事了,别看……”

牢房中一片寂静,只有我轻柔的安慰声,一声声“没事了”,是告诉他,也是告诉我自己。可是前面还有什么等着我们,我不知道,我只能在恐惧中等待。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更完一章的,但是有个情节卡住了,先发这半章上来。

昨天心情实在不好,在网上跟人吵起来,情绪一度很激动,但是现在平静下来,觉得有点可笑。

再难听的都听过了,骂垃圾的有之,说看不下去的有之,说不会再来看,请我自己加油的有之……现在居然只为了一点小事就吵起来,看来真的越活越回去了,只听说过棱角会被慢慢磨平的,却没发现原来自己的棱角是越磨越尖锐。

可是我想说,这是应该的。

三年!我还没听说过哪篇文是坚持了更新三年,不弃坑,不草率结局,当然我并不是标榜我的速度有多么慢,只是想说,我真的想过很多次放弃,很多很多次。

为这个文哭过很多次,真的。

但是我坚持下来了,因为当初做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完成,咬牙拼命也要完成,这是我对自己容易放弃的个性的一个挑战,所以说,这篇文对我的意义,远不是一篇供人娱乐的文,它代表了我一种信仰,一种坚持,一份有生以来第一次对生命的意义的认可。

所以我认真的完成它,虽然每次写完都会有很多很多的遗憾,但是我相信,只要努力了,总会有人看到的。

这篇文,是我唯一一件可以拿出来自豪的说它是不带有任何功利的东西,它是续写,所以它的读者群是限定的,它是续写,所以它注定了和出版无缘,它是续写,所以它会接受很多很多的比较,也会接受很多很多的批评,我是做好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当晋江开设VIP的时候,我也坚定的说过我不会VIP这篇文,在我心目中,它是纯洁的,如果说我能从它身上得到什么满足,呵呵,恐怕只有当人们谈起夜泉的时候,说一句“浮世烟把夜泉完结了,虽然不如原文,可是还是值得一看的。”

仅此而已。

我唯一的虚荣。

多么可悲,这还是建立在续写别人的作品上。

里面引起大家共鸣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别人所创,而我,仅仅只能提供一个舞台,而上面的演员……没有我。

为他人做嫁衣大概就是这种心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