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毛病,到了盛产橘子的季节,一日就能吃十几个。

这习惯是沈沅在唐家的扬州养成的,那时也没人管她,每每吃多了不舒服,都是她自己去药柜求着医师开副良方,才治好了胃痛。

等嫁给了陆之昀后,男人就记住了她这个毛病,也总叮嘱着她不要贪食。

见沈沅着的淡紫色亵衣微有凌乱,陆之昀便伸手为她敛饬了一番,等为她抻平裙摆时,男人指骨分明的大手也无意触及到了她凝白的脚腕。

甫一碰触到那寸柔腻的肌肤,陆之昀便觉出了其上的冰寒。

橘皮性热,可橘肉性寒。

沈沅身子娇弱,吃多了定会体冷。

陆之昀英隽的锋眉复又蹙起,也记起这几日就到了沈沅要来月事的日子,便用右手将她那双嫩白的玉足握紧了掌心里。

她的足心和足背都极软,就同没骨头似的。

沈沅的双足顿时被男人捂暖,亦能清晰地体会到他掌心干燥粗粝,且带着温热的触感。

他的一只大手,就几乎能将她的两只脚都包住。

沈沅登时觉得很羞赧。

脚于女子而言,也是身体很私/密的一部分。

陆之昀穿着凛正的官服,依旧是那么一副沉肃冷峻的官老爷模样,在宦海沉浮多年,可定朝堂乾坤的这么一位权臣,就这么一本正经地给她焐着脚丫。

沈沅难以描述此时此刻心中的滋味,甚至都觉得,陆之昀是想趁此占她些便宜,便想要挣开他的手。

男人自是将她的那双玉足握得更紧。

沈沅不禁软声埋怨了声:“官人~”

她被他娇养多时,只单单低垂了下眼睫,都尽显女子的柔媚。

瞧着沈沅的这副害羞模样,陆之昀轻哂,淡声回道:“你昨夜可不是这么唤我的。”

沈沅装起了糊涂,柔声反问道:“那妾身是怎么唤的?”

“你昨夜唤的是季卿。”

季卿这两个字,从陆之昀的口中说出来后,竟让沈沅的心跳猛地加快,呼吸在一瞬间都变得短促。

沈沅强撑着镇静,缓声道:“前几日妾身还听高夫人提起了官人和高大人表字的趣事,那高家也是按照伯、仲、叔、齐、季来排论表字的。广宁侯府这代的男丁从常字,高大人排行老二,便唤做仲常。说来,官人您和他还真是有缘。”

她故意将话题岔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