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反复复,只这一句话。

“奚暮,别……别拔我羽毛……”

“我疼……”

“好痛啊,羽毛会疼的,心口也好痛,没有心为什么还会痛啊?”

他咬着手腕,遏止哽咽,右手绵软如一团棉絮,骨骼尽数碎裂,抱着膝盖时,一双小腿露出,上面全是凶兽啮咬后的伤,伤口都快溃烂了,没有人给他处理,更别提那些被神武金翎剑刺的不愈之伤。

这个样子,也同死了没什么区别了。

曾经的小妖怪总是满眼狡黠,透着算计也是娇憨可爱的。

如今,比之身体上的伤,心伤却更严重。

九方遇小心翼翼地挪过去,轻手轻脚地蹲在他面前,掏出溯洄镜,轻声细语地说:“仓灵,别怕我,我不会伤害你,你看,鸿濛溯洄镜,我找玄妙玉女修好了。”

仓灵这才抬眼。

一双本该灵动的眸子,此刻只余木讷懵懂。

好一会儿才谨慎地觑看九方遇。

一字一顿,如幼儿学语般喃道:“溯、溯洄、镜?”

“对,溯洄镜,你拜托我去修,说要用它照出你的前尘来历,照出奚玄卿和你的过往,让他想起你。”

仓灵不说话了。

只用他仅完好的那只手摩挲着镜面,安安静静的,不知在想什么。

啪嗒啪嗒

眼泪却一滴滴往镜面上落。

破镜能重圆,人为什么不能?

“我……”干涸苍白的唇微分,喉咙里卡着的声缓缓流出。

“嗯,你说,我在听。”

九方遇大约是用尽了毕生的温柔,才这般缓和细语地说话,哄着小妖怪。

“我、我不要了。”

仓灵咽了咽喉咙,吞下泪,哑声说:“我不要了,我不想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

“我要走,我要离开这里……”

他不是个借故堕落的人。

既然他的追爱旅程已经一塌糊涂,可也已经证明他努力了。

他真的很努力!

所有扎进他身体里的刀都杀不死他,唯独奚玄卿能拿走他的心。

那颗心,在三百年前,还是他亲手献上的。

他不是没开口说过,你认错了人,我才是你要找的那个。

可奚玄卿不信。

他的每句话都被当成了谎言,当成了疯病。

一只从来自由的鸟,不该被囚禁在牢笼中,不该因一个永远回不来,记不起他的人飞蛾扑火。

奚暮爱他,奚暮却从未做过任何一件束缚他自由的事。

哪怕,他那时候总开玩笑,伤奚暮的心,总说:“我要是找到更好的饭票,找到一个待我更好的人,我就离开你。”

奚暮总笑着点头,说:“好,我也希望我们阿灵能有更好的果子吃,有更厉害的人保护。”

仓灵从来知道奚暮笑容之下,内心又酸涩又疼痛。

可他还是会不断地故意刺激他。

这种反反复复患得患失的心情,会让奚暮对他更好,更在乎他。

他那时只想着要让奚暮更爱他,享受一切,却不知,自己在编网织套时,也将自己锁进网兜口袋中。

三百年寻觅,只以一个沉默成本作借口,只道舍不得那份温暖。

却不知,不知不觉间,他也爱上了那个叫奚暮的凡人。

爱而不知。

以无心为借口。

他意识到爱上他的时候,却已经失去他三百年了。

他终于知道,那个永远宠着他,爱着他,捧他在掌心,捂他在怀中的奚暮已经永远死去了……

奚暮死在了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