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父母长辈皆亡故的孩童。

那官府督办的育婴堂也是最好的去处,他们定期组织领养活动,偶尔有些好心人从那里收养义子义女。

这种大多都是富贵人家,不缺一口饭吃,纵然身有残疾,领回去也不至于苛待,就当是做善事,毕竟那些夫人小姐们定期去寺庙进香供灯,其花费可养一两个孩子高多了。

只是官府虽好,却不是人人都能去的,那些没病没灾,单纯不想养孩子、尤其是养女婴的狠心爹娘,怕被官府抓到治罪,一般将孩子丢私人育婴堂就跑了。

这甚至还算是负责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婴堂丢孩子都费事的,草席一裹随意扔去荒无人烟的角落,等着野狗把他们叼走。

尽管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这种事仍然屡禁不止。

私人育婴堂的出现,拯救了许多本应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和少部分男婴,正是行善积德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