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小道长,还是耐得住的。

洛月卿怎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唇边笑意更浓,便说:“坐过?来。”

她用视线示意桌面,之前的墨痕还未干透,在灯光下泛起银白色的光。

钟觉予不懂她想?做什么,可?既然已经答应,就没有拒绝的道理,更何况只是第一步。

她咬了咬牙,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坐到木桌上。

这事明显让她有些不自然,毕竟是从小就接受严格教育的长公主殿下,行为举止都?被限在礼仪之中,更何况是这种抛了椅子、坐在桌面上的事。

洛家虽然有落败的迹象,可?也比玄妙观要好得多?,简单的书桌也刻了花纹,从桌角到桌沿都?有纹路,此刻恰好让钟觉予压在腿弯,腿脚悬在半空。

“怎么了?”洛月卿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明知对?方不自在还要故意问。

钟觉予偏过?头,只道:“没事。”

洛月卿就顺着点头。

应姿势的缘故,钟觉予现下比对?方高?了一个脑袋,便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低头垂眼俯视着对?方。

她相?貌本就带着攻击性,不像洛月卿柔和,五官轮廓艳而深邃,上挑的凤瞳极具威仪,与生俱来的傲气?与战场中凝出的冷厉融在一块,便十分?令人生畏,更别说这样看人。

若是旁人,早就被吓得躲开,可?站在对?面的人是洛月卿,她不仅不惧,甚至往前了一步。

两人的距离便被拉进,熟悉的檀香缠绕在鼻间,钟觉予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就看见洛月卿偏头向后面,好像在认真挑选些什么。

钟觉予不免疑惑,问道:“你在找什么?”

另一人就问:“殿下平常喜欢用什么笔?”

她自顾自道:“我往日惯用羊毫,取自山羊或野黄羊的软毛,吸墨量大,省的两三下就要蘸墨。”

“狼毫稍硬,但是胜在笔力?劲挺,容易写出笔锋。”

“兔毫笔头软而圆健,最?是柔软。”

洛月卿一一点评后,又笑:“殿下喜欢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