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锅整个端进了电梯趁热不是忍烫,前者是享受美食,后者纯属受罪。
动辄一个时辰的鱼头滋味一点不差,先吃滋味最足的鱼唇,再吃脸颊肉,吮吸掉嫩滑的鱼脑,最后连炖酥软的鱼骨也嚼了些下肚,骨头堆起高高一叠,粉皮是解决鱼头和鱼汤的插曲。
第136章 面包店
吃晚饭并不是一天工作的结束, 而是开始,黎秋月把吃好的碗筷往洗衣机一丢,就抄起菜刀对着猪肉切切切, 准备把明天的红烧肉做出来。
这菜听着寻常做着也寻常, 但要做出邵先生口中“肥而不腻,酥而不甜,甜而不粘,浓而不咸”的口感, 还是有点难度的。[1]
当然,黎秋月选红烧肉做主菜还有个重要原因它越热越好吃。
一碗好吃的红烧肉,从选材就得慎重, 夹精夹肥数十层的极品肋条平板上虽然有,但只能提前预定,黎秋月前天晚上就开始问,今天熬鱼汤的时候才到货。
肉切成麻将块放冷水里, 加一杯花雕浸泡一刻钟, 捞出清洗下锅倒冷水,水要一次加足,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才好。
水高肉两寸往上,灶上开最大火, 锅里倒花雕加白醋, 黎秋月还往里放了点山楂干, 让肉更容易烧酥。
火烧水开, 再煮几分钟, 水面上会出现一层黑红的东西, 黎秋月的老师说是烧熟的血水,黎秋月不知真假也懒得化验, 只是拿筛子全都舀出来。
空间中的食材无限重复,黎秋月也好奇的试过不撇掉这些东西做出来的红烧肉……不能说很难吃,只能说这只猪死的实在有点冤。
这些血水不是一下全冒出来,而是一点一点的往上飘,然后慢慢聚集,所以黎秋月隔一段时间就得捞,锅边都要被擦薄一层。
等到杂质不再出现,大火滚了半小时,就可以将火转小,把火力保持在水在烧而不沸的程度,慢炖一个小时起步。
老师教导的时候说炖的时间越长越好吃,黎秋月就搞了口泡澡的大锅挑战极限,事实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久炖的肉好吃,炖久的肉只会化掉。
科技的发展的确降低了做菜的难度,放到古代,为了保持稳定的火力,还需要专人看着灶膛抽出或者加柴火,但是在现代只要别碰了旋钮,就可以一直保持这个状态。
小火慢炖离不开人,黎秋月也没浪费这段时间,把之前做的一罐子咸菜拿出来,搞了个咸菜烧肉,又快手快脚的做了蒜薹炒肉,用小米辣配了莴笋丝,还坏心眼的来了个酿苦瓜。
都是复热也好吃的菜,就是不知道贺兰姐能不能吃苦了。
黎秋月偷笑着把土豆排骨放到砂锅里炖着,凑足了三荤三素,然后用筷子戳戳炖肉,没费什么劲儿,筷子头就捅了进去。
很好,可以换铁锅了。
黎秋月用勺子连肉带汤舀到锅里,把火开的比慢炖的时候大了一点,在小碗里倒了些酱油,用筷子头点了些到舌头上,皱着眉抿了好一会儿,才把酱油往锅里倒。
酱油和酱油也是有区别的。
保持着稍大但偏小的火力把锅里的水炖干,捣碎的冰糖就可以加了,一斤肉至少一两糖,宁可多不能少,加到最后碗里还有几颗小的,直接被黎秋月祭了五脏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