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勾着恶意十足的笑容。
孟朝歌也不怒。
她虽说无论是以前以圣女的身份享尽所有身边人的仰慕,还是现在勉强身为孟家的一份子,都是被人服侍的,但也不代表她会因此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甚至在百年前,她被以“圣女”为名的枷锁锁住的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生为一个平民百姓。
但她此时此刻,还真想“金贵”一把。
“唔,我觉得你说的有理,”孟朝歌状似赞同地点了点头,而后笑看着孟秋兰,“但我终归平日里把自己当得太金贵了,也不知道怎么做才好,要不你给我示范一下?”
孟秋兰谁知孟朝歌竟还想反将一军,不禁蹙眉,“这有什么好示范的?”
孟朝歌摸了摸下巴,“要不你把你现在手里的餐具放回去,然后再拿回来,给我演示一下整个过程。”
“这样虽然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好歹也见过猪跑了吧?”
孟朝歌挑了挑眉,还觉得深有道理地点了点头。
然而桌上的人没有一个能够get到她的冷幽默,而被孟朝歌内涵了一句“猪”的孟秋兰脸上刻意保持的笑容都僵住了。
拿过去再拿过来,实在简单不过的动作,孟朝歌怎么不会做?只不过是想让她难堪而已。
孟秋兰抿紧了双唇。
“算了算了。”孟涛出声解围,“可能是这些佣人以为今晚朝歌不会来了,没事,这次过后,他们就记住了。”
不出意外,孟涛的声音一出,钱如英就忍不住讽笑:“是吗?”
孟涛神情不悦地瞥了一眼钱如英。
钱如英张了张嘴,结果一抬眼,就想起了前段日子和孟秋兰的对话,忍了忍,不甘不愿地把要脱口而出的冷嘲热讽咽了回去。
见钱如英难得安分,孟涛倒有些不适应,但也没多想。
就在此时,孟霁云突然出声。
“我今天和诺斯签了约。”
孟涛一怔,“这么快?”
“我是觉得夜长梦多,还不如直接一下子敲定,谁也跑不了。”孟霁云说道,“还记得我说过诺斯他们之前在晋城买了一块地皮的事吗?”
孟涛还没想过来,孟老爷子就惊诧地抬了抬眉,接过了管家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嘴,问道:“他们是把这块地皮让给你了,以示诚意?”
孟霁云点头,眼睛发亮。
“和我想的没错,那块地皮之所以会中途弃用是因为资金断裂,而只要我们加入了,那么这块地皮就可以再次启用!”
“我们没有涉猎过房地产领域,但我们将诺斯作为一个契机,依靠对方的经验进入该领域,一成不变必定走不长远,还不如立即开拓其他领域,扩展市场,而且房地产收益十分大,能够为孟氏在晋城立足添一把助力!”
他难掩激动和兴奋。
在他和诺斯的负责人见面后,对方提出来要把地皮让给他,并会派遣经验丰富的人加入该项目的时候,他的野心就膨胀起来。
当时的他在想。
果然那个预言中能够把孟氏带出泥沼的人是他,他才是那个命定之人,而这个阴差阳错与诺斯的合作,是最好的证明。
他强自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到这个时候,他垂在身侧的手都激动地在颤。
什么叫做“不要树敌”?等他做强做大,等他把孟氏重新带回不,往更高处走,就是他们这些人过来巴结他的时候!
孟霁云好像看见了一个商业帝国在他的手上一点点建成。
“天上掉馅饼?有这么好的事?”钱如英皱紧眉头,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事的时候,在喜悦的同时,一股不安涌上来。
“放心吧,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