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十七一眼就被戒指吸引住了。

这对戒指主体是黄金,上面还有一对特殊的鸳鸯造型。

这只鸳鸯使用了现今最高深的错银工艺,头部和颈下部呈白色,但眼睛和羽毛的边缘使用了黑曜色,整体虽然不超过指头粗细,但神态惟妙惟肖,任谁看了,都知道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特别精致。

林十七拿在手里,越看越喜欢,眉眼弯成了月牙。

“狗周琅,你这眼光看涨啊!莫不是受了我的熏陶?哎,我没见你下单啊,这是哪儿来的?”

周琅哂然道:

“我当然不会下单了,来了这里,还用那边的东西,有什么意思?这就是在大虞做的,找了最好的师傅,你喜欢就好。不过,我兑现了承诺,接下来是不是该你表示了?”

“表示什么?”

林十七茫然。

周琅无语,拍拍腿,

“你想耍赖?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咱们不是说好了?”

林十七啊了一声,面色瞬间红了,不知咋搞的,像是套上了呼啦圈似的,身子扭得厉害。

周琅心头火热,起身一把抱起她,走进里屋。

“还还,还没,没洗……”

林十七的声音低如蚊蚋。

没说完整,就被周琅堵上了嘴,不一会,屋里响起动人的声音。

第二天,林十七起来时,天都大亮了,她总感觉自己脸上是红的,虽然别人遇到她时都没说啥,她却总感觉不一样了。

哎,姐是现代青年啊,脸皮咋还这么薄呢?

这一定是原身思想在作怪!

倒是周琅这厮,脸皮是真厚,人前一点事都没有。

吃完饭,俩人背着人腻歪了一番,周琅去了禁卫军左营。

新官上任,必须要树立起威严,不然这兵就带不好。

而见效最快最直接的,就是杀鸡儆猴。

鸡不用找,他自己就跳出来了。

左营以前由恭王的人把控,他很是拉拢了一些人,走了之后,还有一些人是向着他那边的,时不时递个消息。

比如副都统赵甲,他觉得都统走了,自己身为副都统,是理所当然的接任都统之位,没想到,凭空出来个周琅,把他的美梦打碎了。

所以周琅到了军营后,他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对于周琅的集合命令,别说配合了,甚至冷嘲热讽。

“周大都统,听说你刚考了状元,确实很厉害。不过,中状元与指挥军队,是两码事,作为副都统,我有责任提醒你一句,弄不好可就要被人笑话了,你最好是先熟悉熟悉情况,然后再来谈集合的事。”

有人也跟着附和,

“是啊,我们都是粗人,要是说话不中听,大都统可莫怪。”

“我们天天在练武场集合!训练!大都统要是不怕误伤,可以移驾去那边的。”

“你们说什么呢,大都统是文人出身,可别吓着他!不过他们没说错,大家都是粗人,喜欢直来直去,都统见谅!”

赵甲看到有人附和,愈发得意,又跟着说了一句。

周琅没生气,背着手等他们说好了,然后才道:

“你们说了半天,不就是欺我无能,打不过你们吗?那行,咱们就比一比,看谁更厉害。”

军营中的众人都有些发愣。

周琅的体形算不上瘦弱,但看上去也绝对没有他们强壮,这是哪来的自信,敢跟他们比划?

赵甲皮笑肉不笑,说道:

“末将看,还是算了,刀枪无眼,要是伤了都统大人,那就不好了。”

表面关心,实则是暗讽,还有激将的意味。

周琅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