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说出来过,每回这么想,他都要在心底暗骂自己不争气。准确来说,男人这东西就是不争气。萧逸一直都没意识到,他从小颜控,控到骨子里的那种。

偏偏大小姐最擅恃靓行凶。

同龄女生再漂亮也懒得多瞧一眼,反正都比不上自家表妹。对待恋情他自诩清高,实际是眼光太挑。

存了这层心思,萧逸甚至日常都在进行自我暗示,为大小姐种种恶劣行径开脱,比如告诉自己,与舅妈舅舅相比,表妹算不错了,无非骄横了一些。

骄横在所难免,萧逸觉得,表妹大小姐身份,比自己年纪小,又生得这么好看,娇蛮任性是应该的。在萧家,至少还有她,不把他当透明人,甚至还甜甜地喊逸哥哥。虽然每次喊完逸哥哥,萧逸都没什么好果子吃。

萧逸心甘情愿做大小姐的跟班。

不知从哪一刻起,讨好大小姐,成了他的本能。

又或使命,根植骨血灵肉,今生今世,难以剔除。

后来他爱上她。

更像印证了某种先验主义,他爱她,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爱她。

0007 正文 07 血玉

十六岁生日,香港落了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