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再有交集,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见面,我以为他那样的人,应该很忌讳把病殃殃的一面暴露给陌生人,所以当第二天,他突然走进我们的便利店,微笑着朝我走过来时,我是有一瞬失神的。

仅仅过了一夜,他看起来精神了许多,一身麻灰色长款大衣,头发精心修剪过,笑着站在我面前,没有寒暄,没有点关东煮,开口问我,你今天是晚班吗?

我看了眼旁边一脸吃瓜相的欢欢,回神说,不是。他说,那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吃饭?

就当感谢你了。他说。

他准时在我下班时间出现,开车直接带我去了清士家,我也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虽然没吃过,但对清士家牛排的昂贵和美味早有耳闻,只是很奇怪我们去的时候店里人很少。我是坐下来,服务员过来点菜时才意识到他包了场,店里当晚只招待我们这一桌。

我们坐在大厅左边唯一一张小方桌上,桌上放着蜡烛和红酒,上菜后,右边有一个黑人乐手弹起了钢琴。气氛一下子变了味,我坐立难安,脑子里盘旋着一堆说不出口的问号,拿着刀在牛排上划几次都切不准。

钢琴曲舒缓优美,我却心事重重,脸也莫名发烫,我听说过那些有钱人任性的套路,但总觉得他不是那样俗气的人。就这样七上八下时,他低头吃着东西,突然说道。

“你别多想,我本来想请另一个人来的。“

“哦,这样啊。“

“她放我鸽子了。正好也要感谢你,就约你了。”

话虽然不好听,却让我稍微安下心来,为刚才的胡思乱想懊恼。我切下一小块牛排送到嘴里,味道跟我想象中的分毫不差,仿佛之前吃过一样。我觉得有必要缓和下气氛,顺着他的话问,那我们不会被人误会了吧?他说,这里又没有其他人。

我想想也是,又说,如果真的被你想请的那个人误会了,我可以去解释。他似乎顿了一下,说,她不会在乎的。我不置可否,只好埋头吃肉喝酒。

我们俩就在这堪称暧昧的环境下安静地各自吃着东西,已经演奏了三首钢琴曲了,我们都没有交谈。这中间我探头看向他,发现他只吃牛排中间的位置,将四周的边角料都留下。我觉得奇怪,他难道不知道秋筱牛排的边角料是最好吃的吗?他似乎发现了我在看他,像是被抓包的淘气孩子,又把那些边角料一个个吃掉了。

那顿饭吃了一个小时,吃得很饱,结束后我感谢他的款待,与他一起走出餐厅,站在门口,突然迎面看到天边火红灿烂的晚霞,一簇簇火把一般高耸悬挂在天上,堪称瑰丽。我们俩齐齐定下那,脸沉浸在那片火红里,过了半晌,才有人说话。

他说,要不要去走一走?我问去哪里。他说,附近有一片海。我本想吃完饭就回去的,本想礼貌拒绝的,可或许是那片晚霞太难以抗拒,我说好。

海边很冷,尽管有霞光万里,红云遮目,也冻得人瑟瑟发抖。他把围巾给了我,自己将大衣领子立起来,有几伙年轻人在撒欢尖叫,远处有篝火,也有悠扬歌声,那片海滩很大,海天高远而奇伟,我忽然一阵心动,也想撒个野。

我说要不要跑一跑?他点点头说好,我们就像那些无忧无虑的年轻人一般在海滩奔跑起来,寒风迎面劈来,身体却一团火热。但不一会,他停下来,笑着摆摆手,说他跑不动了,让我别管他,自己玩。

去吧,去吧,别管我,他说。

我将围巾展开,兜在头上,迎着风大步奔跑,风将围巾吹得猎猎作响,如一面旗帜,张扬,自由。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象自己变成一只鸟,张着双有力翅膀,专门挑酷寒之地而去,勇往直前,生死无惧,扑向前方未知的一切。

很久以来第一次,我感受到了强大的能自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