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毕竟不是每一个省都发生了省委副书记被“黑窟窿”吞噬的事件啊。这真是令人十分尴尬,十分难堪啊……
教训在哪里?
我们的用人制度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吗?党内,尤其是常委会的生活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吗?少数人少数机构的监督,包括干部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帮助当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怎么有效地减少党政干部手中过大过“滥”的审批权,让他们不能干预不该由他们来干预的那些事情,集中精力做好必须由他们来规范统筹的事情,并且在这个“规范统筹”的过程中,怎么让他们能有效地得到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制约?
提出让党的高级干部也要有效地得到“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制约”,合适吗?在政治上,它会造成某种令人堪为担忧的不良后果吗?
还有一点也许也并非不重要,那就是党的高级干部之间的思想沟通……思想换防……
思想“软件”的及时升级……仅仅靠一生一次或几次的“党校培训”,就够用了吗?况且有些同志一生中可能还得不到这种无比珍贵的一两次的“换防”和“软件升级”的机会……
《人民日报》是按规定订阅了,但订而不阅的现象存在吗?党的文件是下发了,但在用它积极地规范他人的行为的同时,我们这些高级干部们是否也同样地用那种积极的姿态,在用它认真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在干部中始终强调在政治上要保持高度统一,我们也十分注意更新他们各方面的知识,但我们是否同时关注到,在长期纷繁复杂,有时甚至是相当尖锐沉重的政治生活进程里,在缺乏必要的及时的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在个别高级干部身上潜伏着某种人格危机和人格变异的可能吗?
我们是否注意到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人格的进一步完善和心理的持续健康的重要性?我们能否承认这一点,一旦人格发生了变异,一切都会跟着变虽然他们原先都是比较优秀的,起码在我们选拔他们的时候,他们曾经是“优秀”的,或者说在某些方面,当时的确是优秀的,甚至可以说是很优秀的……
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