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康时自认没有说谎,不过他对冷马产生好感确实是在很久以前。
远远早于冷马开始注意他。
那是高中开学前的日子,沈康时忘记了其中发生的大部分事情,只记得那个夏天很是燥热。
身为优秀新生,沈康时提前几天到校领取奖学金,手续完成后开始在新校园闲逛。
塑胶跑道被烈日炙烤,飘散出不大悦人的刺鼻的气味。沈康时沿着一排树荫快步走过,来到了篮球场。
彼时校园里人丁稀少,户外活动区更是萧条,只有这里还有些动静。
他站在阴凉处,望着篮球场上的孤单的身影晃神。
气温升得更高,场上的少年却仿佛丝毫不受影响,不断地奔跑,在各个定点跳跃投篮。
汗水随着他的动作挥洒,像一颗颗晶莹的水晶纷纷落下,隐在土地里面,晕出了一个世界的梦幻的光。
少年在篮球场待得时间并不长,例行公事地跑了几个来回,又走到场边大口地喝水,放下水瓶后连投几个三分球才离开。
“他怎么乱丢垃圾啊……”沈康时喃喃,走上前将少年留在球场的矿泉水瓶攥在手里,稀里糊涂地带回了家。
几天后,沈康时在开学典礼上重新看到了那个少年,对方抱着颗篮球,和很多人一起站着。
沈康时拿着花名册走近,问:“是冷马同学吗?”
冷马点点头,朝他坏笑,“你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啊?”
彼时的冷马浑身是刺,对谁都个混不吝;
而彼时的沈康时则傻乎乎的,隐约看到了冷马的尖刺之上盛放的玫瑰。
他也曾无数次地否定,剧烈的心跳、朦胧的好感,却只在看到冷马的那一秒骤然放大。
它们来势凶猛,横冲直撞,总猝不及防地搅乱沈康时的心绪;狂风过境,只留一地的错愕与怅然。
也许少年的喜欢就是莫名其妙。
可能是一个瞬间,一个味道,或是一个朦胧的轮廓,就让人想要多看一眼,再靠近一点,为一点也不重要的事欣喜若狂,非常不酷地迷恋和反复言不由衷。
身体同时延伸出很多个触角,漫无目的地来回摆动,可只要有一个触角能短暂接触那个人的灵魂,就会开心一整个青春。
沈康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会冷马,可他就是好喜欢冷马。
热烈地、疯狂地、无可救药地喜欢冷马;莽撞地、偏执地、死心塌地地喜欢冷马。
群~⒋⒊1634003? 整理.2022?03?23 15:55:32
32
晚间火车到站,沈康时背着背包回学校,冷马则往童心之家去了。
半小时后,冷马的手机屏幕上跳出了沈康时平安到校的消息,小包子有点焦虑,放下书包就往教学楼跑,落了那么长时间的功课,他要花很大的心力补回来。
冷马回复他:“乖~”
沈康时发来一个撅嘴不屑的表情,说:“今晚就算了,明天到校了你也得支棱起来,该学习学习,该训练训练,首都的学校是没有那么好进的!”
冷马说“好”,又加了个亲亲的表情。
下车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童心之家的大门前面亮着几盏灯,二层三层也是灯火通明。
有个好奇宝宝向外张望,看到冷马出现,马上追到窗户边上,小手拍打玻璃,喊着:“小马哥哥,小马哥哥!”
待冷马走到前院草坪,再抬头向上望去,二层整排的窗户边已经挤满了小朋友,他们用殷切的眼光看着他,仿佛看向一个风靡世界的大明星!
冷马笑了笑,轻轻招了招手,二层的窗户便被几十双小手噼里啪啦地拍响,咿咿呀呀的呼唤着冷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