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孤独。”我说。

他们听后面面相觑,过了一会,碧月找话题说:“你上次说要让伯母回家了?”

“恩,我想让她回去休息一段时间,在洛水她住的比较习惯,她回洛水,在与父亲同住的地方,也会比较安心,”

“那样也好。”叶恒永说。

童义信问我:“昨天你跟谁在零点咖啡聊天?”我差点没有认出你来,呵呵,原来你那样打扮也很好看。”

“恩?什么零点咖啡?”我听的莫名其妙的。

“你啊,你跟一个男的,好像在谈什么事情,我本来想过去打招呼,又跟很多朋友在一起,就没去打扰你。”

“认错人了吧,我没有印象去喝什么咖啡见什么人。”

“如果我都能吧你认错,就没有能认对的人了,别忘记,默之,我是注视你最多的一个人。”

碧月问:“哥,你到底喜欢默之什么?”

童义信说:“怎么忽然叫哥了?”

碧月低下头喝水,偷偷笑了一下,带了点羞涩,说:“闲来无事,列举一下。”

童义信咳了咳嗓子,列举起来:“首先,她从不炫耀自己拥有的一切。”

“恩。”碧月轻应一声,期待下文,我赶忙说:“那是因为我两手空空,一无长物,怎么炫耀?”

童义信也不看我,接着对碧月说:“她是个坚韧的女性。”

我惭愧的红了脸,把生活过成这幅样子,也可以称之为坚韧?

他又说:“真正美的女人,自己并不自知,她的沉默和端庄是震慑你我的,是美之上的女人。”

碧月点点头,说:“有道理,还有吗?”

“这些还不够?”童义信反问:“那你喜欢默之什么?”

碧月眼光躲闪,顾左右而言它:“没有理由。”

“哦,没有理由算什么理由,一定要说几条。”见童义信坚持,她只好说:“她这个人,太懂事,太能委屈自己,太笨太固执,这就是我的理由。”

叶恒永只笑不参与谈话。

被人爱的女人是矜贵的,我在他们的言谈中忽然矜贵起来,但我心里还在想童义信看到的究竟是谁,又对他说:“怎么可能,我昨天没有出门啊,休息,睡觉,跟贝贝在家玩。”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情就是问妈妈:“我昨天出去过吗?”

“你这话问的奇怪,你出不出去还问我?好像出去过吧,时间也不长。”

“我出去干吗了?”

妈妈笑了:“我怎么知道你去做什么了,难道我有千里眼不成?”

贝贝一听千里眼,又兴奋了,说:“我有千里眼,我知道妈妈昨天出去了。”

“妈妈出去做什么了?”我蹲下来问贝贝。

“恩,我要喝可乐,然后才说。”贝贝现在已经学会用条件交换,她最爱喝的就是可乐。

我到了楼下便利店,才发现钱包忘记带了,等把重新把钱包拿下来买完可乐,回到家发现自己两手空空,东西又忘记带回来了,这才叫真正魂不附体。我怀疑我脑子里真的有一个渐渐变大的瘤,一点一点挤走我的记忆空间。

近日我工作上也总是出错,上次有个重要的合同不知道被我存在哪里,把电脑里的文档来来回回的搜索也没有找到,要不是叶恒永自己有备份,差点误了大事。

两天后,童义信对我说,下班后去接我,要带我去见一个人。到了下班时间我却径直回了家,把他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的,只好第二天再约。

他把我逮到一片墓地,来到一个冷硬的石碑前,上面只简单的写着某某之墓。童义信摆上自己带来的一束百合花,对着墓碑说:“妈妈,我带默之来看你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