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乐乐垂眸想了想,回卧室拿了床薄毯和一个靠枕,薄毯盖至腹部,靠枕塞进秦之修空悬的脖下。她已经尽可能轻手轻脚,但秦之修仍是睁开了眼睛,浓密的长睫毛扇了扇,眼神有些迷蒙,只见他呆呆地看着何乐乐,吓得何乐乐一动不动与他对视,结果他动动脑袋,调整了一下姿势就重新闭上眼接着睡去。

好像……一只犯困的猫咪。

何乐乐笑了笑,将空调微微调高,坐在一旁静静看着。

夏日的午後,阳光穿过宽大的玻璃窗倾泻满室,将一切映照地清晰明亮,透着一股孩童般充满生命力的活泼欢快。奶白的沙发上,一对年轻的男女一卧一坐,静静地熟睡着,男人长着一张精致纯净的面孔,仿若没有沾染任何世俗肮脏的少年,女孩秀雅的五官不算太出众,却有一种让人越看越舒服、越看越不舍得移开眼的味道,也许是正在做着一个好梦,女孩的唇角微微翘着,泛着甜蜜温柔的笑容……

季节走进客厅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画面。

新专辑的筹备工作已经提上日程,秦之修假期结束,他也得回公寓盯着他出作品,後面还有大量的工作,他估计有一段时间不能跟他的红颜知己们一起厮混了。

“哢嚓。”拍照的声音。

季节扭头,“你就不能先出点声吗?”下意识轻声。

牧惟看看手机,耸耸肩,“我有啊,你没听见而已。”将手机屏幕凑到季节面前,“如何?”

季节先低头看了看。不愧是时尚杂志界争抢的摄影大手,手机随手一拍而已,画面无比和谐,熟睡的两人仿佛是天生一对,少了谁,画面都将残缺地令人遗憾。季节拖动画面放大,却不是看他的艺人,而是看那张微微含笑的柔和面孔。

如果是按艺人的类型分,照片上的女孩分明是治愈系的温柔少女,但……他很清楚地记得她被秦之修压在身下,无力反抗默默承受的样子,她赤裸站在他身前,眼眸中暗含挑衅的样子,她被阮麟抵在电梯轿厢上操干,淫荡娇喘的样子。

他居然看不懂这个女人。

“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挺耐看的。”牧惟扬眉,他之前还真没注意。对於他而言,他更注重第一眼美感,因为时尚写真若第一眼抓不住人,就是失败的作品。而且,像这种初看很一般,越看越顺眼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牧惟突然想起在法国遇到的一位摄影界大师,那位大师说他的作品富有想象力、充满了浓重的个人色彩,符合时尚圈追求的浮夸奢华、夺目耀眼,第一眼可以让人沈醉很久,但……不值得看第二眼。

他曾一度恼怒於这个评价,不过现在……他稍微有些知道大师的意思了。大师是说他的作品和某些妖艳美丽的女人一样,第一眼就能勾起男人的欲望,但操过之後……就懒得再碰第二次。

或许,他应该试一下这种耐看型的女人?

“季、季先生!牧先生!你们回来了!”

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