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以外,明恒的股份大部分都会给到明央名下,剩下的给到明慧兰,也就是陆明和陆辰各分一半。

随着成排的文字从眼前划过,明盛雅的打算也逐渐清晰,还真是令人意外又不意外。

他给明央的股份当然不是白给,而是那部分股权其中一半设有一项限制条件:

明央需要在半年内和明盛雅满意的女人结婚,这样他就可以得到这部分股份的一半,而另一半则需要明央给明家留后才可以继承。

如果没有这项限制条件,他手上的股份就和陆明持平,但因为明慧兰手上还有一小部分的股份,综合下来明央还是会受制于陆明。

明央的确低估了明盛雅对血脉的着迷程度,为了所谓香火的延续竟然弄出这种可笑的条款。

生孩子……

“费这么大心思留着我就是为了给明家续香火。”明央简直想笑,

笑明盛雅的愚蠢,也笑明慧兰和陆明的可悲。

“怎么,怕死了之后没办法给你们的老祖宗交代么?”明央又道:“但是你凭什么觉得我会愿意接受这份遗嘱呢,替别人留种我可没有兴趣。”

明盛雅不意外明央的反应,两年前他还不信明央会对万贯家产不感兴趣。

但明央这大半年闹出的动静来看,或许相比对金钱的欲望,他对明家的愤恨却是更甚。

那时候他认为明央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他有的是办法将他扭回正途。

但如今他的时间不多,只能用点强制性手段。

“你母亲留下的画作也在其中,”明盛雅顿了一秒接着说:“包括她离开明家之后的画的画。”

前一句的时候明央还是一脸无畏,但在他说到‘离开明家’的时候,明央长睫很轻地动了一下。

这一点细微的变化也在明盛雅并没有错过,“明风没有毁掉,是因为那些画都在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