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2 / 2)

,渐渐也与普通百姓家没有两样,然而宋国重儒化,尤其是王族,连女儿家也个个都饱读诗书,即便成为没落贵族,亦是当之无愧的书香门第。

宋兆是个很有才情的女子,十岁之后,贤淑之名和才名便传遍焦城,上门求娶的皆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司马怀义的父亲当时是宋国焦城守备军军司马,曾拜宋兆的祖父为启蒙老师,当时听闻宋兆之名,便凭着这交情近水楼台的定下了这个儿媳妇。后来司马怀义的父亲官位节节高升,举族搬迁到了都城。可惜没几年就逢上政变,司马氏举族逃离宋国。

之后的事情,吕德成就不甚清楚了。他狐疑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司马怀义排斥的情绪他记忆犹新。司马怀义一直嫌弃宋兆生的不好看,那会儿还看上了一个另外一个姑娘,非要跟宋氏退婚。

那个宋兆自幼受儒家熏陶,不像普通少女那样抛头露面的四处交游,因而吕德成也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但摸着良心说,如果宋兆真与宋初一长的分相似,那……的确不怎么好看。

从五官来看,宋初一倒是不丑,只是对于女子来说,那额头太饱满,鼻梁太挺硬,嘴唇线条也不够柔和,缺少女儿家如水的温柔婉约。

怎么当初再三抗拒的婚事,如今就念念不忘?莫非如今落魄,真那么想与宋怀瑾攀关系?

吕德成摇摇头,抛除杂念,暗暗责备自己怎么可以生出如此龌龊的想法!

“多想无益,等再见面时你当面问问他,我观宋子是个洒脱之人,应不会计较。”吕德成道。

司马怀义颌首,与吕德成进了酒馆。

外面天色渐渐阴沉下来,待到傍晚时分,竟是飘起了细碎的雪花。

咸阳宫的角楼上,一只小炉,一壶热酒,屋内没有侍女寺人,只赢驷与宋初一两人亲自煮酒闲话。

宋初一眯着眼睛往外看了看,“居然下雪了。”

赢驷把盏,略瞟了一眼,道,“往年这个时候早就鹅毛大雪了,今年才是初雪。”

宋初一发现,赢驷说话是分场合分人的。他寻常时候惜字如金,每每私下与人闲话,难免让人有种天上掉金子的惊喜之感。

“看不见时心里清明,看得见时能赏心悦目!”宋初一感叹道。之前眼睛复明的时候是惊喜,现在看见赢驷这张脸,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能看见真好!

赢驷轻笑两声,“宋子的心总是这般豁达。”

“君上谬赞。”宋初一心道,总是豁达不是心宽而是傻,她自问该计较的时候可是一点也没漏下。不过,赢驷难得开口夸人,她也就笑纳了。

雪渐大,两人静静赏雪对饮。

一爵饮罢,赢驷搁下酒爵,道,“大军不日凯旋,就要论功封赏,届时怕是不能予你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