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他语速惊忙,但是既然开了口,便一股脑把话说完:“他还承诺我,若我替他脱罪,先前欠他的钱就一笔勾销,此事,周大人也知晓!”

周仪瞪圆眼,愣在原地。

突然,他疯退两步,大喊大叫:“胡说!王九,本官与你无冤无仇,你何故陷害本官!”

卫梓怡扬唇冷笑,这周仪当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硬气得很呀!

她一脚将周仪踹翻在地,踏着此人胸口,冷言道:“你以为,刑部销毁了王周氏拿出来的玉佩,本官就没有证据给你定罪么?!你要证据?!本官就给你证据!”

言罢,她扬声唤道:“来人,把吴庆的尸体抬上来!”

众人一阵忙活,不一会儿,吴庆的尸身便被抬到公堂之上。

虽已过去十余日,但得益于冬日天寒,腐败速度放缓,吴庆的尸体大体还保持原貌,没有遭到严重破坏。

尽管这尸身恶臭袭人,卫梓怡却面不改色。

她从容掀开覆盖尸身的白布,却不着急出示证据,反倒问王周氏:“你说你曾拽住吴庆咬了他一口,那你可还记得那日咬的是哪条胳膊?”

王周氏凝神思量须臾,回答道:“是右手。”

卫梓怡遂将吴庆右侧小臂抬起,微向外翻,接堂上明亮的烛光,隐约可见上边儿圆弧形疤痕,她指着痕迹所在质问周仪:“这处牙印,你作何解释?”

王周氏与吴庆争执之时,因咬住对方右臂,为此还挨了两巴掌,遭吴庆左手扇打,才导致右耳受创。

这个证据可以证明,王七被杀那夜吴庆的确曾在渔关村出现,若周仪认真查案,不可能查不到此人行踪,是以周仪包庇吴庆的罪名成立。

周仪呆立原地,哑口无声。

“如是以上种种疑点仍不能使你开口认罪,那么,这个呢?”

卫梓怡替尸体重新盖上白布,向魏辛伸手,后者适时递上两份文书。

其中一份,以血书就的信纸上,字迹已然发黑,上书:月黑风高,天干物燥。十月十五,送大人下黄泉,入地府。

而另一份,则是那份裁定九娘有罪的卷宗。

这卷宗上绝大部分笔迹都来自县衙书吏,但县令批复一栏,明确写着一行字:九娘失德,与人通奸在前,谋财害命在后,罪不可赦,判当街杖毙,秋后行刑。

卫梓怡指尖点过书面,分别圈出一个字:人。

“两份文书,这「人」字的笔迹却一模一样,周仪,周大人,你该不会告诉本官,这也是巧合吧?”

被卫梓怡指名道姓的周大人此时脸色煞白,半张着嘴,神色呆滞。

铁证如山,他再也无从辩解。

外边雪不知何时停了,卫梓怡将那血书扔到周仪脸上,吩咐内卫:“周仪,行贿受贿,草菅人命,革去县令之职,羁押候审,明日上京。”

他那一身官服被强行剥下,不等他再喊冤挣扎,内卫便动作迅速地给他上枷,将他拖入牢中关押。

“王九,去年堂上助纣为虐,作假证害得九娘无辜丧命,拖出去杖责一百。”

当初九娘被当街杖毙,所受杖刑尚不足一百。

卫梓怡话音一落,内卫便拽着王九两条胳膊往外拖,王九奋力挣扎,慌乱大喊:“大人!大人饶命啊!饶命啊!”

被罚一百杖,能否活命便看他的造化。

王周氏泪涌而出,泣不成声,在卫梓怡跟前连磕数个响头,叠声道:“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是夜,县衙大牢内传来咚咚敲击之声,狱卒前往查探因由,见周仪趴在牢门边,手里捏着一枚成色上好的玉扳指朝他招手。

待其走近,周仪一把扣住他的肩膀,曲起手臂勒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