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2 / 2)

、雅丹、沙漠、盐碱地、丘陵等等地形应有尽有。

想起这几天的“寻踪”,真叫宁玉难受。天气一直不好,太阳落山之后,穿三层还冷,屎大量地躲在温暖的直肠里,嫌外面太冷,死活不愿意被拉出来,硬『逼』它,它探出点头,又死活缩回去。太阳出来之后,走两步就开始出汗,三天没有洗漱用水,昨儿才稍微回到了文明世界,缓缓扯下内衣和内裤仿佛伤口换『药』,汗碱在身体上蜿蜒成斑马线。

不管太阳落山还是出山,风一直在,七八级吧,卷起细小的砂石,抽脸,撞腰,封外耳道。睡觉前撒野『尿』的时候,风显得特别大,逆风『尿』,『尿』到自己,顺风『尿』,『尿』到一旁车上。种种不顺当。

这下好,咋得就一听到她的声音就什么都顺顺当当了呢?屎『尿』通顺,阳光大好,肚子都能咕咕叫了。

一路飙啊,赶回来就是和她一起吃午饭。

这孩子冲到他车上来挤他身上坐着抱着就叽叽喳喳,全是自私自利她的事儿,宁玉听到一句重点,“燕晚昨晚送我到动车站,我自己坐车回来的……”

宁玉顾不上细问燕晚去向,抱着她啃咬几口就说“我肚子饿了,你再不下去做好,我这会儿能吃了你信不信!”她还啫,“你越来越『色』!”他将她往副驾上一丢,“『色』你妈比,老子真肚子饿了!”骂得越丑说明此时心情越好。

去吃猪爪,两人对着啃,嘴巴油溜儿,还嘻嘻哈哈,十分过瘾!

子牛是像长胖了点,不过一脸胶原蛋白,咋样肥都是肉乎乎嫩腻的丰艳感,喜气个死人!

每一次大嚼猪手,她总会心怀侥幸地想:如果孟子当年一不小心把“舍鱼而取熊掌”写成“舍鱼而取猪爪”,搞『乱』了国人的生死义利观不算,更为严重的是,今天,我们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如此廉价的至高享受呢?

猪肉的美味自不消说,猪爪更胜在胶质的丰富及其筋、骨、肉的错综复杂『性』,吃起来与熊掌无异。除了物以稀为贵之外,胶质的丰富,几乎是一切矜贵食物的共同特征,如鲍参翅肚之类。就“爪”而言,猪爪、鸡爪、鸭掌,味道亦不输熊掌,无非是一团腆润肥厚的胶质。据开化之后的食人族回忆,一个人全身上下,就数手上的肉最好吃,每有斩获,必献与酋长御用。

他两儿吃的是粤菜的代表作“白云猪手”和“南『乳』花生焖猪手”。广东人善做猪爪,可能与其对猪的这个部分怀有足够的尊重有关。粤语将猪爪称作“猪手”而没有“牛手”、“羊手”,并非是他们只吃猪的前爪,而是体现了一种把猪视为直立行走之高等动物之美好愿望,美化局部而提升整体,而“凤爪”的修饰方法,则是以升华整体来带动局部。

两人边啃边聊,

不用宁玉问她燕晚去了哪儿,子牛自当转达,“他叫我跟你说,他得休个长假,他说你知道怎么处理。”又眼白大半,嚼着肉筋瞄着他说,“占想走了,燕晚心上肯定一时半会儿恢复不过来,你别到处找他,打搅他清静。”宁玉横她一眼,晓得这话也是燕晚教的,不过她确实对燕晚有感情,又“饱含自己感情”地说教他一顿。

宁玉估计燕晚有这“暂避”的念头,是这老贼看出来子牛和自己的“『奸』情”了,于是,值当赌上一把,故意放回子牛,牵制住自己,“躲”自己身后来“缓和”他与计无双那边的尖锐冲突……

“真好吃,下次还来啊,”看得出来,她吃得尽兴哦。拿起一个大碗,又舀了一大口塞嘴巴里,那会吃的小嘴巴呀不停,“嗯,这个也好吃。”

宁玉瞅她一眼,“这个你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