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1 / 2)

我从后院进入,只听见前院两个蛮横的声音在叫我:“金总,金教练?出来吧,里面多热啊!”

小舒这个角色使命性和宿命感比较强,有点像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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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骨折,左手臂上像增生出一只长条气球似的烫出了一个血泡。

在河边,把烫伤的手臂插入水中,我不堪一击地大声哭起来。我从来不曾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如此频繁地哭泣,我太痛了。

不远的树丛里传来野狐狸的叫声。我经常见到那两只狐狸,一公一母,是对夫妻,它们的窝就在附近。狐狸这种动物外表看妖魅狡猾,实则无比专情,很多狐狸一辈子只认一个伴侣,倘若另一半先一步离世,它们会黯然地孤独余生。

那双狐狸的其中一只几天前死了,另外一只不吃不喝,守着尸体如泣如诉地悲鸣不止。

那只狐狸气力微弱地还在哭。我的哭声同它的混在一起,如有两只乌鸦在河面上盘旋不散。

舒怀意死去时没有经历疼痛与恐慌,这是我唯一的安慰。

我冲进被火蛇撕咬得支离破碎的房屋,穿过滚烫纷扬的红雨,来到卧室门前时,他已经走了有一会了。他看上去就好像在花海中睡着了一样,平详而洒脱地将喧嚷繁复的世界抛去了身后,终于可以休息了。

一条坠落的房梁隔绝了我们。

程奔的人放完火,等了一会就走了。火炎炎地烧了半宿,将黑夜送往青苍的清晨。

上一个白天,舒怀意在短暂的清醒中告诉我他的遗愿。他说他想葬在我老家那个拾荒老人的墓地边。他说那个老人一定很孤独。

他还说,他希望我长命百岁。

手臂上的烫伤没有及时处理,造成感染,我为此生了场大病,微薄的积蓄都花在看病上。

程奔的人没再出现。病愈后,我带着舒怀意的骨灰,避开从前所有的轨迹,漫无目的地流浪。

会随路做点生意养活自己。我的确有经商天赋,正如程奔所说,我干什么都能挣到钱。但也只是营生而已,没有长远的目标。

我成了一条踽踽的鬼魂。

从北方去往南方,火车上放着很老的一首歌,叫橄榄树。歌里唱道:“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我没有为了什么,只是流浪。

我以为我身经百战,我以为我刀枪再不能入。这种乐观始于我的失去尚未达到极限。有句老话叫做“淹死的都是会水的”,饱经磨难并且一次次将其克服后,我对极限的认知变得狂妄自负,这导致我低估了我最熟悉,与之缠斗抗争了多年的一种力量,恶意的力量。这次,我终于,被击溃了。

再多的胜利,也变不了战斗会留下疮痍。

我到过离S市最近的地方是C市。那是座欣欣向荣的小城市,漂亮高耸的楼群在无数个工地日夜奏响的狂鸣中生出骨肉,拔地而起。我十八岁背井离乡出去打拼,我妈就叮咛我:去房子多的地方,去不停在建新房子的地方,房子多说明人多,人多的地方有生机。

受到这份生命力的感染,我颓唐灰暗的心情慢慢有了光亮。我开了家建材店,打理得不错,还结识了几个新朋友。

其中最要好的朋友姓江,大我十岁,我叫他江大哥。江大哥同样来自北方,在当地是名工地的工头。他豪爽,大嗓门,大个子,又同时细腻温柔。那场大火后,我落下了心病,不过还没到需要就医疏导的程度,我掩饰得很好,一般不会被看出来。

有一回,他的一个项目收工,公司请了民间艺术团到工地上表演,他满怀欣喜地拉着我去观看。有什么热闹的活动,他总第一个想到我,死缠烂打软硬兼施地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