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冶勾了勾唇。
做毛笔的工具,可不是随随便便在一户人家就能找到的寻常东西,无需系统提醒,他亦能猜到这并非顾琮心血来潮的主意。
余光扫到男人斜对面、多出来的小板凳,席冶了然:“陆金?”
……
“哈哈。”
尴尬笑声响起,墙头上慢吞吞露出一颗脑袋,顶着张过分年轻的娃娃脸:“席公子。”
“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你们聊,你们聊。”万万没想到自己就这么露了馅,他当机立断,松手消失在墙后,顺带卖了自家将军:
“兔子还有很多。”
“席公子喜欢可以去营里选。”
顾琮:很好。
看来他该认真想想,该怎么扣自己这位心腹下个月的饷银。
所幸,向来爱揶揄调侃他的青年,这次没再追问下去,而是绕有兴趣地拎着装死的兔子走近,坐稳,端详他做了一半的毛笔。
“第一次动手,可能有点丑。”习惯性地倾身,吻了吻青年的唇,顾琮解释。
桑干城条件有限,他却想把所有力所能及的好都留给席冶,虽不知当初在燕京,那铺子老板说的话是真是假,既然有机会,他总要试试。
在明月楼那样的地方长大,小号其实见过许多价值千金的宝贝,更别提席冶。
但所有的所有加起来,也不及此刻躺在顾琮掌心的一根竹管,和两撮刚刚被牛角梳理顺的兔子毛。
“很漂亮,我喜欢,”语调不自觉变得又轻又软,奖励般地在男人脸颊亲了亲,席冶重新将兔子放进倒扣的草筐,正经,“而且我们可以把它洗干净,养着,多试几次。”
顾琮没忍住笑:“那得替它做好保暖才行。”
小院里,有了席冶这个心细手巧的正主加入,进展一下子快了许多,香味浅淡的野花沿着藤蔓一点点上爬,一朵朵盛开,架起整片舒适的阴凉,待两人忙活完,收拾好东西回屋,席冶忽道:“我小时候,用的最多,是树枝。”
这当然并非小号的记忆,而是本尊的。
戏文话本里的反派,总要有一个足够凄惨的背景设定,在很多个世界,莫说习字,年幼的席冶,连填饱肚子都是难事。
“所以,我真的,很喜欢。”喜欢被顾琮放在眼里,放在心尖,仿佛他不是什么陷入泥沼的恶徒,而是配得上一切美好的宝贝。
胸口蓦地涌起一股绵密的酸胀,以胎记为中心,向外扩散开来,顾琮情不自禁,用唇,碰了碰青年如深渊般,过于幽暗的眼睛:
“喜欢就好。”
“以后还会有很多让你喜欢、让你欢喜的事。”
他保证。
以他的一颗心。
第106章
“咕嘟。”
口干舌燥, 洛少宁猛地灌下半壶水。
他是第一次来桑干城。
身为大皇子燕北临麾下幕僚,他虽甚少露面,却几乎没离开过京都,更别提是随着商队, 一路遮掩行踪, 到如此偏远的地界。
然而,现下夺嫡之争越演越烈, 京中能被拉拢的势力早已被各家瓜分干净, 他此行,便是奉命来游说顾琮, 顺带瞧一瞧,在草原大出风头的席冶。
后面这消息有将军府帮忙捂着,并没多少人知晓, 但殿下一直关注对方,总有门路弄清某些风吹草动。
与洛少宁想象中不同, 这座位于边关的重镇,非战时, 竟比他先前经过的内陆城池更热闹繁华, 他事先换了路引,又做了更适合行商的打扮, 从始至终, 都没引起任何怀疑,却在进入这桑干城一炷香后,被一队巡逻的士兵「请」去了将军府。
说是将军府,实际就是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