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那时她在念硕士,选修了Literary?journalism这门课,完成课程论文的时候,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翁晴,并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围绕翁晴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长篇的叙事新闻。
黎见卿交呈到导师手上,导师坦言受到震动,并建议她将文章发表,通过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力量帮助翁晴。
黎见卿的导师也是香港一家新闻媒体的编辑,考虑到她还是一名学生,他协助她将发表的时候,隐去了她的名姓。
文章公诸于世,果然引起了一片哗然。人们很快解码了翁晴的身份,而将利用不对等的权力性侵她的上级的身份,怀疑到包括卓鸿在内的叁个高层身上。
起初,翁晴得到了很多慰问和支持,但舆论的风向很快发生了调转。
网络上质疑的声音铺天盖地:一个连真实姓名都隐去的记者,无法保证文章的真实性;非虚构写作容易造成对客观事实的扭曲;翁晴在“被性侵后”仍和“犯罪者”维持长期的关系,足以说明她的自愿程度。
更有甚者,直接指出翁晴是狐狸精、第叁者、居心叵测上位不成反过来诬告。
文章传播的范围很广,黎见卿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演变成一场大火,烧到翁晴身上。
终于有一日,黎见卿去往翁晴的家,见到了她割腕自杀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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