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辰津露出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你这都什么低级趣味。”

天色已彻底暗了下来,墨色的天空上,星子如裙摆上的亮片,闪动着细碎的光亮。一道天河划过长天,仿佛缎面上的银粉,风刮过时只觉得粉末在扑簌簌地掉落,落在沙地里忽闪忽闪的。

团长见大家吃得差不多了,便引众人到篝火边坐。他知道这群人是拍综艺的,也希望他们能将鸣沙山美的一面传播出去。

“如果大家没什么节目的话,我就来抛砖引玉唱首歌。”团长说。

“需要伴奏吗?”卓诗岚问。

团长见她斯斯文文的模样,想她又是要上电视的,长途跋涉也不至于带架钢琴,最有可能的是小提琴,便回答她:“我不会唱太洋气的,通俗点的可以吗?”

他刚说完就后悔了,只见卓诗岚从帐篷里取出了一把二胡。

“这够通俗吗?”卓诗岚问道,“不够我还有口琴。”

“够了够了。”团长连忙回答,“二胡就挺好。”

卓诗岚坐定,打算听团长报曲目,只见团长反倒忸怩了起来。

“还有什么问题吗?”

“最近流行的……你能拉吗?”团长悄悄地问,“我不是很想唱精忠报国或是霸王别姬什么的。”

卓诗岚往后仰了仰:“您说的这两首我也没试过。”

团长不说话了,卓诗岚知道他是对她没信心,便干脆起了个头。

这曲子一响,团长眼睛就亮了。

《孤勇者》,他会。

“都,是勇敢的……”

团长的声音是粗犷低沉向的,起调本就不高,在月下越发显得冷清孤高。二胡这一乐器做配乐有些单薄,却意外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孤勇者的“孤”字。

一人一二胡,大漠,月下,风沙。

团长的影子被拉得长长,越发像个月光中的勇者。

原本他只想唱首歌,谁知这歌恰好暗合了他的心情。他行走大漠多年,迎来送往不少露营团,陪伴他的却只有他的驼队,虽然身边也有同事,可每当独自一人牵起骆驼时,他便会生出几分自己是开路者的错觉来,时候想起的确有些奇怪,但行进过程中迎着风沙时莫名的热血也并非虚空的。

他很享受这种感觉,他从未和任何人讲起,但这也是他坚持这职业至今的原因。

二胡声与他的歌声像是两条靠得极近的平行线,相生却不相交,各自在各自的曲路上孤单着,相伴着便到了副歌部分。

卓诗岚提前给原怿使了个颜色。

“爱你孤身走暗巷……”

唢呐突然登场,在大漠里发出独特的声响。

团长没想到他的伴奏还有一位,最初也没太当回事。平日里他也接触过唢呐,大多在红白喜事上,那时觉得唢呐声特闹腾,此时听来竟觉得也还行。

可能唢呐当伴奏也还行?

谁料他高兴得太早了。

“去吗/配吗/这褴褛的披风……”

唢呐声突然变得高亢起来,石破天惊的声响划过大漠天际。

二胡之声谓之孤,唢呐之响谓之勇。

团长感觉自己差点被送走。

他唱了那么多遍《孤勇者》,从未有如此高的待遇。这也让他愈发不能低头。

嗓门逐渐放开,团长第一次发现,在空旷的沙漠里,自己能这般投入地歌唱。

这是他在沙漠里的第一次。

也是他人生的第一次。

“谁说对弈平凡的不算英雄。”

他突然觉得心里热热的,眼底也热热的。

如果这一段能被大家看到,如果大家因为这个愿意来沙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