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来,给你打。」沈奇张开双臂对我笑。

「给你两拳,崽种。」我一拳打在他胸口。

「啊,心好痛。」他攥住我的手,「补偿我,陪我吃午饭。」

「爬吧,我要吃海底捞,你请客!」

(全剧终)

番外

陈月视角:

我是一个铁骨铮铮的雌性程序员。

我最经常干的事,就是穿着拖鞋和宽松的长裙去上课,下课去撸串,袖子一卷就能跟同专业的男同学称兄道弟。

我认识沈奇,是在一个竞赛里,四个人组队,他来自商学院,我来自信息学院,另外两个人是学公共事务和新闻的,都是精致小巧的美女。

第一次见面那天下午,我刚烫了个头发,把自己半年没剪的齐腰黑长直烫成了大波浪,又嫌那个八字刘海碍眼,找了个皮筋把头发绑成了马尾。

开完会之后,两个美女走了,我留在教室里敲代码,沈奇也留下来了,说要做PPT,刚打开电脑他就面露难色,说自己没带鼠标。

我正好带了两个,头也没抬把电脑包扔给了他:「侧兜里,自己拿。」

他说了声「谢谢」,就安静地开始工作了。

九点钟,我有点饿了。

我的肚子叫了一声,在安静的教室里有些突兀。我尴尬地抬眼瞄沈奇,发现对面的人没有反应,可能是注意力在电脑上,没听到吧。

「我做完了……那个,你的鼠标好像,没电了。」沈奇忽然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没事,我回去充电就好。」我关掉电脑,把东西收起来。

「感谢你的鼠标,我请你吃夜宵吧。」沈奇忽然说。

我盯着他看了两秒钟,想从他脸上看出来「我听到你肚子咕咕叫」这个信号。

但是他一脸无辜,甚至好像很奇怪我为什么盯着他。

「呃,既然是感谢我的鼠标,你给它磕个头吧!」我理直气壮。

沈奇嘴角抽了抽。

下了楼,两个人在电动车面前犯了难。

我是步行的,他骑了车。

沈奇挠挠头:「我刚学会骑车,还不会载人。」

我把包扔进筐里,跨上驾驶座:「来吧,我载你。」

骑了五十米之后,沈奇因为腿太长坐着难受,下了车在我旁边走。虽然我已经放慢了速度,他还是得时不时小跑两步才能跟上。

当天晚上,我俩在麻辣烫店里吃了个尽兴。

「还要不要去吃炸年糕?」沈奇擦了擦嘴角。

我连忙摆手:「吃不下了吃不下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对我第一次动心的时候,是我骑车,他走路的时候。

沈奇视角:

比赛结束了,努力了几个月之后,我竟然有点不舍。

尤其是在领奖台上的时候,我站在后面,看着陈月的头顶。

她秃了,发缝变宽了很多。

可能是这段时间她熬夜熬掉了很多头发,肩膀也瘦削了不少。

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我看着她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盯着电脑飞快地打字,或者抱着厚厚的一摞资料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她活泼,聪明,明媚。

她一定是察觉到了,所以经常在言语里试探我。我忍不住想表达爱意,又常常下笔滞涩,口中无言。

后来她好像忍不住了。

我正在食堂吃饭,她气势汹汹地把盘子放在我的对面。

「你有话能不能直说?!」陈月一把抢了我的筷子,然后气愤地说,「我讨厌暧昧不清。」

我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缓缓开口:「那,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