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现在快12点了,先去国营饭店吃饭,啥事也没有吃饭的事情重要。

在国营到店里,先是点了一碗面条,两个白面馒头,一份红烧肉。最后又要了20个大肉包子,看了手里还剩下的一斤猪肉票,就问能不能再给自己一份红烧肉。

原则上是不行的,但是营业员把她自己的那一份给了我,也就是说,她不仅不用花钱和票买了一份红烧肉,还赚了0.8元钱。

实在是不打算在在县城买猪肉啥的,不说来的时候就不早了,就是肉摊子上还有,也没有多少了,不是边角就是猪下水啥的,有时候就是连猪下水也没有。还不如直接去国营饭店买,买了放入空间里,又不变味,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肉香味也小一些,不会到处馋的大队上的孩子哭。但是又不想委屈自己,每隔一两个月来趟城里,也会从空间里拿出一斤肉,放在背篓里,回家关起门来,自己煮肉吃?管他们苦不苦,又不是自己的孩子,再说了,吃的是自己的份,又不是偷的抢的,干嘛要怕,是不是好矛盾,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体。

吃完饭没有啥事,时间还早,也没有地方去,但是可以去趟废品站瞧瞧,不都说废品站里有宝贝吗?就是不知道自己招不招财,幸不幸运。

天气很热,但是我还是溜达溜达,到了废品站,看到看门的大爷在那里打瞌睡,就上前问:“大爷,您好我是大营民公社顾家崴子大队的李绵绵,想过来找点费报纸回家糊墙,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