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那个兔子!!”

她喜欢兔子,因为她上辈子就养过一只兔子,叫咪咪,所以设计剑穗时第一反应就是做一只兔子。

虽然剑穗不是她亲手做的,但设计稿是她亲手画的,属下完全一比一复刻了她的稿件。而现在,她的咪咪,被人认成了大耳朵驴。

“你把我的剑穗还回来!”

她鼓着腮帮子,伸手去夺沈昼手中的剑穗,后者毫不费力地躲过,一转眼便把剑穗挂到了自己的剑上。

华灯掰着他的手,却怎么也抢不回来,反被他扬着剑穗一起一落,蹦蹦跳跳去够,累得气喘不止。

她放弃了,咬牙切齿瞪着沈昼。

“你不是觉得像驴吗?”华灯冷笑,“堂堂剑修往剑上挂只驴,恐怕不好看吧。”

“是什么都可以。”沈昼抚过兔子脑袋,这只兔子双耳竖起,四足挺立,身姿相当矫健,可谓非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