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的呼吸凝固了,几乎要抓不住他的手掌。
她想像沈昼一样,用这只手完成今天的任务,让她彻底解脱。可她把手拉过去,在快要触碰的地方,又突然放下了。
“我……”她红着眼眶,浑身都因羞耻而颤抖。
“你欺负人,我讨厌你,沈昼。”她吧嗒掉下一滴泪,委屈地重复,“我真的讨厌你,沈昼!”
沈昼沉默少顷,叹了口气:“你又叫我的名字。”
华灯愣了愣,没理解他的意思,但是不重要了,她眼睁睁看着那只手重新有了动作,轻车熟路回到它喜爱的地方。
他似乎这时才放弃伪装,用尽手段翻弄,却偏偏不让她解脱。
华灯哭着喊:“不,别这样嗯……别掐……”
骤雨如注,不可阻挡。他始终不肯停下。
华灯受不住了,眼泪流得像水一样,她报复地咬住沈昼的肩膀。
她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牙齿深深嵌进肌肉,沈昼非但不恼,反而轻笑了声,手指一勾戏谑道:“它也在咬我。”
华灯听得面红耳赤,边咬边打他:“混蛋,你怎么这么讨厌!”
沈昼的胸膛一阵震动,他笑着说:“松口,不然我就咬回来。”
华灯没有松口,咬得更用力了,沈昼任她咬完,将她从身上扒开,手指点住她的脖颈,缓缓滑落。
他在找那颗痣。
凭着记忆,摸索到她锁骨下方的位置。
“是这里吗?”他指尖轻轻点了点,感受不出来。
华灯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还处在可怕的余韵中,胡乱摇头:“不是……”
沈昼微微一笑:“哦,那就是这里。”
完全不给华灯反驳的余地,他直接低头,张嘴咬了下去。
刺痒的感觉传来,华灯脑子炸开烟花。
他怎么可以咬她的、她的……
“呜。”
可没等她将人推开,就充满恐惧地发现另一件事他的手指,又过来了。
大雨淅淅沥沥,门窗呼哧作响。
风起不息,门前芭蕉零落一地,可怜地被雨点敲打,被迫溶进夜色。
而这一夜,注定比以往更为漫长。
【作者有话说】
明天还是九点,大家趁热看。
40 · 雨霁天晴
沈昼小的时候,朋友很多,他最喜欢的男孩叫殷则京,是个富家子弟,永远穿最好的衣裳,用最好的剑。
殷则京是个吝啬的孩子,并不喜爱与人分享,但他觉得沈昼人不错,所以愿意分给他剑谱和灵药。
在沈昼全然不成熟的观念里,朋友就应该一辈子在一起。可后来,殷则京搬离家乡,据说是因为天赋出众,被主家选去重点栽培了。
沈昼哭着为他送别,而殷则京虽然眼眶通红,却摆手笑着对他说:“别难过,我们还会再见的,我等你来找我的那一天!”
随着年岁渐长,沈昼如每个人那般,遗忘了这个儿时的伙伴。直至他拜入仙门,见到了身为首席弟子的殷则京。
他比年少时更张扬,更意气风发。
众目睽睽的演武台上,他一跃而下,迎着光招手:“阿昼,快过来啊,阿昼!”
沈昼提剑追了上去,无奈地喊:“等等我,则京!”
仔细回想下,后来的一生,他似乎都在说这句话:“等等我。”
他完成儿时所想,与殷则京当了一辈子朋友,甚至见证了殷则京和陈曦的爱情。
奇怪的是,沈昼从未怀念这样的日子。
正如现在,他几乎回想不起关于殷则京更多的事。
最后的那份记忆定格在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