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薄莉还是听出了埃里克对音色强弱的绝妙把控,简直如晨昏交替的光影一样自然。
薄莉看向埃里克。
他的头微微垂下,神色专注,演奏的时候,肩背、手臂和手腕显得随性而放松,似乎音乐是从他的血液里流淌出来的,而非指腹。
到最后,乐声越发低柔,缓慢,显出几分滚烫的缠绵。
简直像海边灼灼闪耀的日光,晒得她头晕目眩,脸颊涨红。
一曲完毕,薄莉硬是听得耳根发热。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露骨的示爱之曲。
前半截,灰暗、阴冷的曲调,是他遇到她之前的人生。
中间竖琴般灵动的音色,则指的是她。
还记得上学时,有个男生喜欢她,也在她的宿舍楼下,一边弹吉他,一边用歌声跟她表白。
当时,她只是瞥了一眼,就戴上耳塞,继续看书。
后来,同学问她,为什么对这么浪漫的表白无动于衷。
薄莉也很纳闷。
她还以为是自己性格冷淡,不吃这种外放的表白方式,没想到只是因为那男生弹得太差。
埃里克弹奏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让她从头到脚一阵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