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凌猛地抬头。
刚才态度恶劣的售货员将两个铝制方形饭盒狠狠砸向地面,眼神里满是鄙视:“要你这个蠢东西有什么用?连送个饭都送不好。”
地面汤汁飞溅,红的是番茄、黄的是鸡蛋、白的是米饭。
一个体型瘦小、身穿深褐色棉袄的男人闷声不吭,蹲在地上收拾残局。仔细观察的话,能透过他松垮的衣领看到后颈青紫的掐痕,那双皴裂的双手黑红黑红的,手指、手背上有些细小的伤口。
这个人?
这个人姜凌认识!
他叫陈安平。
湘省第九监狱服刑人员。
与他相关的罪犯档案也随之浮现于脑海。
档案编号:JJ-2003-080
姓名:陈安平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7年3月12日
罪名:故意伤害罪(未遂)、危害公共安全罪
陈安平是孤儿,在晏市福利院长大。因长期遭受配偶何美娜及养父母的精神虐待、经济控制,在发现女儿非亲生后情绪崩溃,携带剁骨刀至商场天台挟持何美娜,扬言“同归于尽”,期间砍断何美娜左臂。谈判期间企图跳楼自戕,被警方心理干预后放弃。
姜凌记得,被处有期徒刑两年的陈安平刚入狱时,面对狱警的询问一直闷声不响,直到后来提到他的女儿,陈安平脸上才有了表情,抬头看着狱警,声音嘶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