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茂,你要的资料在我这里,等下给你送过去?”
“对,姜凌也在这里。”
“哦,好。”
挂上电话后,袁毅笑眯眯地打量着姜凌。
平时惜字如金的应松茂今天话不少,还主动说要过来,看来他对眼前这个姜凌还蛮上心的。
仔细看,姜凌生着一张瓜子小脸,留着短发,半边刘海用一枚珍珠发夹撩起,杏眼清亮,睫毛长而密,如果笑起来一定很可爱。只不过,她此刻冷着一张脸,眸光锐利、态度沉静,看起来并不好亲近。
这丫头模样文秀,其实外柔内刚,袁毅觉得挺有意思:“松茂说他马上过来。”
一句话没说完,一名圆脸刑警过来向队长请示下一步行动,袁毅道:“把那两人分开,找医生治好那个女人下巴,问问他们的个人资料。我这边先弄清楚三个孩子的情况,到时候两边再对一下。”
圆脸刑警应了一声:“是!”便匆匆离开。
袁毅现在最感兴趣的,是姜凌怎么会认得小薇,哦,不对,她说她叫许清瑶。他指了指小薇问:“你是她小姨?”
姜凌看向紧紧攥着她衣角的小薇,伸出手握住小薇有些颤抖的小手,冲袁毅微微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悲悯:“对,我是瑶瑶的小姨。”
袁毅看懂了姜凌的眼神,走出办公室叫来一名女警,让她带三个孩子去食堂吃点东西。
孩子们骨瘦如柴,面有菜色,肚子干瘪,一看就长期营养不良,袁毅将饭卡交给女警,特地交待:“别给他们吃太荤的,不然孩子们肠胃受不了。”
等三个孩子离开,姜凌这才轻声道:“我在警校读书期间,在学校附近看到过许清瑶爸妈贴在电线杆上的寻人启事,一见到向我乞讨的小薇,便认出了她。”
“寻人启事上说得很清楚,许清瑶,小名瑶瑶,90年6月走丢,当时刚满三岁。走丢的时候身穿白底红花连衣裙、白色的塑料拖鞋,扎着两根小辫子,辫梢绑了两朵红色绸花。寻人启事上有她的照片,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粉嘟嘟的嘴。另外,她左手虎口处有一个红色的胎记,形状像一个爱心。”
袁毅问:“时隔三年,孩子已经长开很多,你能一眼认出来?”
六岁之前孩子见风长,一年一个样,更何况孩子脸上受了伤、头发脏得打结、整个人瘦骨伶仃,恐怕连她父母见到都不一定能一眼认出来,姜凌怎么就那么笃定?
姜凌应对如流:“小薇找我讨钱的时候,手伸到了我面前,正看到她虎口处有一个伤疤,我一下子就联想到那份寻人启事。我听说人贩子会把拐来的孩子身上所有胎记去掉,这个疤说不定就是为了遮盖胎记留下的。小薇现在的模样和照片上的确差了很多,但那双大眼睛我印象实在深刻,即使过了三年,一眼就认了出来。”
听到这里,袁毅冲姜凌竖起了大拇指:“你记性挺好,三年前看到的寻人启事,到现在还能记得起来。”
姜凌摇了摇头:“不是三年前。许清瑶的爸妈这三年里从来没有忘记寻找,把寻人启事贴满了省城的大街小巷,我从大二到毕业,外出时都能够在电线杆、墙面、楼梯口看到,所以印象深刻。”
父母对子女的爱,爱得深沉。丢失三年了,许清瑶的爸妈一直在执着寻找孩子。只是,孩子在省城走丢,报警与寻人都是省城那边警方负责,袁毅对此并不知情。想到这里,袁毅问:“你还记得寻人启事上的联系电话吗?”
姜凌点了点头,将联系方式告诉了袁毅。袁毅立刻拿起电话,与那头取得了联系。
电话那头很热闹,似乎是家店铺,听说是晏城市公安局有许清瑶的消息,接电话的人激动地喊了起来,“快快快,快去告诉老许,他家丫头有消息了。”说完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