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凌风继续说:“因为他杀掉的每一个人曾经都欺辱过他。洛予安自幼便是孤儿,有很长时间都靠乞讨为生,因此从小到大遭受过无数折磨和刁难,好几次差点丢了性命。可那不代表他就要杀光所有欺负过他的人!明明只是个孩童,却牢牢记下了每个仇人的身份,蓄谋已久等着长大后全部报复回去。他是个官啊!难道不应该放下仇恨、信奉正道吗?那些被洛予安杀掉的人中,有的仅仅只是曾经抢过他半块糕点而已,而他却用最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们!前不久他还大摇大摆地闯进一间妓院,命人将里面的老鸨和嫖客捆起来,用火钳一个接着一个烧穿了他们的喉咙!他这样跟自己憎恨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不,他比那些人更加疯狂和变态,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站在他那边!”
原来洛予安小时候也曾乞讨过,我们算不算是老同行?
我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
只有真正做过乞丐的人,才会明白那小小的半块糕点意味着什么。
所谓的无辜百姓,真的无辜吗?
我静默良久,道:“好心疼他。”
杜凌风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轻声说:“好想抱抱他。”
杜凌风一脸愕然,呆了很长时间才开口:“你没救了。”
然后他将我推进一间隐蔽的小屋,锁上了门。
于是,我从被囚禁在一栋富丽堂皇的大宅子里,变成了被囚禁在一间啥也没有的小屋。
我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无比思念洛予安。
很小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嫁给一位翩翩少侠。
如杜凌风那般,锄强扶弱,丹心侠骨。
然而此刻我却只想要洛予安。
那个冷冰冰的大恶人,脾气很差的大恶人,死不承认他很宠我的大恶人。
我确信,我喜欢他。
哪怕我只是他人生中一个再渺小不过的恶毒女配,我也要喜欢他。
永远,永远喜欢他。
【我的葱葱,不认识我了】
“我姓郁,叫葱葱。”
第一次听她介绍自己名字时,我没忍住笑了出来。
她恶狠狠地敲了下我的脑袋:“你再笑,我就不教你怎么乞讨了!”
那年我们十岁。
我刚拼死从一个人贩子手里逃出来,在一个飘着大雪的夜晚,遇见了她。
我的葱葱。
她看上去比我还脏兮兮,却一副大姐大的模样:“以后你就跟着我一起乞讨吧。”
她非常认真,教我如何装可怜,如何博同情,如何在寒冷的冬夜不被冻死。
虽然我们并没有因此讨要到更多的铜板,但我喜欢看她认真的样子。
我们一起挨饿,一起看雪,一起取暖。
有一次好心人施舍了葱葱一块栗子糕,她开心得蹦进我怀里尖叫。
她先是掰了半块给她爹娘,剩下的半块则跟我平分。
“你先吃吧,你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她咽着口水。
就在我犹豫时,几个衣着光鲜的大孩子路过,顺手抢走了那半块栗子糕。
那是葱葱给我的。
决不能被别人抢走。
我冲上去与他们撕打,却被他们踹到吐出了血。
他们并不在乎区区半块糕点,就只是单纯想欺辱我而已。
面对一群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大孩子,葱葱仍在假装大姐大:“快把栗子糕还给我们!”
那些人笑着起哄:“你把衣服脱了我们就还。”
他们想看她露出难堪的表情,想看她因为受辱而流出眼泪。
然而我的葱葱,没有一丝迟疑,干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