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缺口,摊子上一毛七一个,丁果从商城买,花内耗值居然比外头摊子上还贵一点点,合计两毛一个,索性花钱从外头摊子上买,买了六个。摊主的一双手上全是冻疮,却仍然很灵活,把碗摞到一起,拿草绳捆了,还留了个提手,方便丁果拎着。

丁果怕磕坏了,借着往兜里装的时候做遮挡,收进了空间。

她来赶集最想买的是鸡,虽然三婶说杀鸡是因为那只鸡不下蛋了,但丁果觉得还是因为自己回来的缘故。

转了大半圈,也没碰上卖鸡的,倒是看见个现场炒瓜子的。

三婶倒是买了瓜子,自己炒了花生,还遭到了丁大勇这位半吊子水平的‘大厨’的嫌弃,被三婶拍了好几巴掌。

丁果又从商城买了两斤瓜子,她爱吃,平常也没少磕。

路上碰见个卖糖葫芦的,她的商城里居然没有这玩意儿,丁果买了几支,拿了一支在手里慢慢吃着,继续逛,不买东西就逛着玩。

等一圈逛完,丁果见实在没有她想要的东西了,就慢慢回了集市东面,快出集市的时候,迎面有个人走了过来,还喊了她一声。

丁果看了一眼,是早上招呼大柱去公社的那个青年,好像是个知青,叫什么名字忘了。

“丁果同志。”周志高笑吟吟地,一副熟稔的语气跟她打招呼,“你东西都买完了?”

丁果点了点头,并没打算深谈,准备绕过去离开。

周志高却道:“要不要我帮你拎?”

说着就要伸手去拎丁果手里的袋子,丁果眼疾手快地躲开,声音有点冷,很直白地道:“不需要,同志,我跟你不熟,你这样的举动让我很不自在,再动手动脚,别怪我不客气了。”

周志高脸红一阵白一阵。

丁果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有本事把家里堂弟带到城里去,他想回城,就打起了跟丁果处对象的主意。

他也知道自己太急躁了些,可时间紧迫,他跟丁大柱家里平时又没有什么往来,丁果是回乡过年,待不了几天就走,下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想在短时间内跟丁果拉近一些距离,就不能徐徐图之。

周志高讪讪笑道:“我不是坏人,我是咱村里的知青,那天一起从公社坐车回来的,我叫周志高。”

丁果并不自恋,但这人表现的实在太明显,让她不得不往某些方向上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