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宜当年可是说过,以后要是结婚,一定要请我当伴娘。”

见陆长庚不说话,林岚叹了口气。

沈知宜本来就不爱说话,还找了个哑巴当男友。

等聚会快要结束时,林岚满脸不高兴地把一封信递给陆长庚。

“当初刚认识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手写了一封信寄给未来的自己。”

“本来打算这次聚会一起拆开的,可知宜她没来,只能由你代为转交了。”

陆长庚接过那封泛黄的、带着淡淡墨香信,指尖不自觉地摩挲着封口。

信封上歪歪扭扭地写着“致未来的我”,落款是“沈知宜”。

这熟悉的字迹,像一根看似脆弱却坚韧的线,牵动着他早已千疮百孔的心。

他原本以为,整理完沈知宜那少得可怜的遗物,就是和过去彻底做个了结。

可这通意外的电话,以及现在这封沉甸甸的信,却一次次地将他拉回那个有沈知宜存在的、明亮而温暖的过去。

包厢里的喧闹似乎隔了层磨砂玻璃,变得模糊不清。

陆长庚找个角落坐下,拆开了信封。

信纸是普通的打印纸,边缘有些毛糙,上面是沈知宜略显稚嫩的笔迹。

他展开信纸,目光落在第一行:

“未来的我,你好呀!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已经步入职场了吧?也不知道你最近过得怎么样,睡懒觉的习惯还在吗?”

陆长庚的嘴角几不可查地扬了一下。

仿佛看到了那个对着信纸、一笔一划认真写信的少女。

眼睛亮亮的,带着点傻气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希望你还在笑,还在开心地活着。不要因为一些小事就哭鼻子哦,虽然我知道你是个爱哭鬼。”

“如果遇到喜欢的人,一定要勇敢一点,别像我一样,总是害怕被拒绝,把喜欢藏在心里,最后连个告白的机会都没有。”

他的心猛地一揪。

信继续往下写,字迹渐渐有些潦草,像是写信的人情绪有些激动。

“还有啊,未来的我,如果可以的话,一定要换一个喜欢,不要再喜欢陆长庚了。”

“暗恋一个人真的好累,尤其是暗恋一个永远都无法追赶上的男人。”

陆长庚的视线有些模糊了。

他错过了那个小心翼翼喜欢着他的女孩,用最残忍的方式,亲手毁掉了这一切。

信的最后,是一幅小小的简笔画:一个穿着学士服的女孩,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孩。

只是他们离得很远,互相背对着背,各奔东西。

陆长庚看着那幅画,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滴在了信纸上,晕开了墨迹。

包厢里的喧闹声似乎又近了。

有人喊着他的名字,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

陆长庚摇头,将那封被泪水浸湿的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信封。

林岚似有所感,没问为什么,目送陆长庚远去。

20

同学聚会后的陆长庚似乎变了。

他将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中。

不要求员工加班,自己却常常熬夜到凌晨。

效果也很明显,陆氏的股票一涨再涨,公司账户可用的流动资金越来越多。

三个月后,陆长庚准备投资一家新开的科技公司。

他们主要研究未来与过去,也就是所谓的时光机。

公司股东连番上阵,让他不要投资一个短时间看不到收益的项目。

这些劝诫的人,被陆长庚以雷厉风行的动作尽数开除。

陆氏集团,彻底成了陆长庚的一言堂。